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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比特币可以换5万人民币,当年买了10万比特币的人,现状怎样
搜狐财经· 2026-02-15 17:42
比特币作为一种投资工具 - 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虚拟加密数字货币,由中本聪于2018年提出,其真正用途是作为一种类似股票、带有高度风险的投资工具[3] - 尽管充满争议,但比特币的存在使一些普通人通过投资一夜之间从平民变为富翁[3] 比特币的价值演变与市场认知 - 比特币刚进入市场时交易量小、利润微薄,1300枚比特币才值1美元[6] - 比特币的价值从几美分暴涨至十万人民币,实现了惊人的1300万倍涨幅[8] - 其价值暴涨彻底改变了投资者的命运,许多曾经的怀疑者后悔没有抓住机会[6] 个人投资者的成功案例 - 前新东方英语教师李笑在比特币投资中取得巨大成功,从最初持有2100个比特币积累到10万个比特币[8] - 凭借10万枚比特币,李笑一跃成为身家70亿的富豪[8] - 李笑在获得巨额财富后,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帮助贫困农民,并继续出版书籍、创办事业[9]
富国基金:水果谐音梗讲反诈,今日份甜蜜已装箱
新浪财经· 2026-02-14 17:15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内容为揭示当前金融市场中针对投资者的多种新型诈骗手法,旨在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 [1][14] - 这些诈骗手法通常利用虚假平台、高回报承诺、假冒身份或操纵新兴概念(如虚拟货币、元宇宙)来诱骗投资者资金 [3][4][6][10][11] 诈骗手法分类总结 假冒身份与信息窃取 - 诈骗分子冒充金融平台客服,以“消除不良征信记录”为由,诱导投资者下载非法APP,通过屏幕共享远程操控转账 [3][16] - 通过伪造交易平台、仿冒金融APP或网站,以“账户异常”、“理财到期”等为由,诱导点击钓鱼链接,窃取密码和验证码 [4][17] 虚假投资平台与项目 - 搭建虚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承诺低门槛高回报,通过后台操纵价格制造短期上涨假象,诱导投资者加大投入后关闭平台卷款跑路 [6][18] - 通过合法注册公司,编造元宇宙、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网上跨境证券交易等虚假项目,并通过媒体网络公开宣传,承诺稳定高额回报以欺骗公众投资 [10][19] - 以虚假理财产品或金融投资项目为名,打着“高息理财”旗号,引诱投资者缴费并发展下线,诱骗入场后限制提现 [11][24] 内容来源与背景 - 本文内容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面向社会征集的投资者教育作品,并由富国基金提供 [1][13][14][29] - 相关作品在协会投教基地转载刊发,旨在普及基金知识,树立理性投资观念 [1][14]
全维度封堵风险 虚拟货币迎严监管
期货日报网· 2026-02-13 09:30
文章核心观点 - 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对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及稳定币相关业务活动进行全面、严格的定性并划定监管“红线”,旨在防范金融风险、捍卫货币主权 [1][2][3][4] 虚拟货币监管定性 - 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1] - 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1] - 相关活动被“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构成司法与行政层面的全面封堵 [1] - 虚拟货币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1] 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监管 - RWA代币化活动(如将房产、债权、股权等资产上链)被纳入重点监管 [2] - 在境内开展此类活动及提供相关服务,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2] - 监管旨在杜绝以“区块链创新”之名,行非法公开融资、拆分资产权益之实的操作 [2] - 监管未搞“一刀切”,对依托特定基础设施的合规业务保留了豁免空间,体现出积极、务实、审慎的监管方式 [2] 稳定币监管 - 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事关货币主权 [3]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3] - 监管保留了发展空间,即相关部门具有境外稳定币发行的主导权 [3] 监管影响与意义 - 《通知》为各级执法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未来将严格执法 [4] - 监管措施旨在有效守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 - 整体政策体现了对区块链技术相关金融创新采取的审慎推进态度 [4]
华安虚拟货币处置|举证不足难获支持,离婚案件中虚拟货币处置的裁判规则与实践指引
搜狐财经· 2026-02-11 22:26
案件核心事实与争议 - 案件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上诉案,案号为(2024)粤01民终7351号,涉及婚姻存续期间比特币投资的分割 [1] - 一方(张某)主张另一方(陈某)在婚姻期间转账90万元人民币用于投资比特币,并依据2024年2月27日比特币价格触及5.75万美元/枚的市场行情,主张该笔投资价值已增长10倍,认为对方隐瞒财产 [1] - 另一方(陈某)辩称该90万元人民币确实在2017年用于投资比特币,但因市场波动已全部亏损完毕,不存在隐瞒财产的情形 [1] 法院审理过程与裁判结果 - 一审法院从现有证据出发,认定陈某无转移、隐匿该笔投资款的行为 [2] - 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24年5月21日作出终审裁决,驳回了张某的上诉请求 [2] - 二审法院认为,张某提交的新闻报道、百度消息等仅能证明比特币市场价格走势,属于间接证据,无法直接证明陈某实际持有比特币资产或存在转移行为 [2] - 法院同时指出,陈某已对9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账户资金去向作出合理解释,且双方离婚协议约定陈某名下其他银行账户归其所有,该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2] 虚拟货币处置的司法实践启示 - 主张分割虚拟货币的一方需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需提供能够证明对方实际持有虚拟货币的实质证据,如钱包地址、交易流水、充值凭证、账户登录记录等,仅提供市场价格新闻等间接证据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3] - 主张虚拟货币投资亏损的一方,同样需提交交易流水、亏损记录等实质证据佐证,仅口头陈述亏损而无法提供证据,其抗辩理由难以得到法院认可 [3] - 虚拟货币作为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资产,若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取得,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其匿名性、去中心化特点导致归属和价值难以核实,法院处理时更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4] - 建议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若存在虚拟货币投资等特殊财产,应明确约定相关权益的归属,以实现纠纷的源头化解 [5]
金融啄木鸟小讲堂|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
搜狐财经· 2026-02-11 20:03
虚拟货币与RWA代币化的监管定性 -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不具有法偿性 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3] -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包括兑换、做市、信息中介、代币发行融资等 一律严格禁止 坚决依法取缔[4]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4]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 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4]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 将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4] -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及相关服务 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应予以禁止 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 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5]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5] 跨部门协同与属地管理机制 -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多部门健全工作机制 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6] - 中国证监会会同多部门健全工作机制 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6] - 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 多部门联动配合 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6] 对金融机构与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要求 - 金融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 不得发行和销售相关金融产品 不得将其纳入抵质押品或保险责任范围[7] - 金融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及金融产品提供托管、清算结算等服务[7] - 有关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及金融产品提供中介、技术等服务[8] 对互联网与市场经营主体的管理 - 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8] - 网信、电信主管和公安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 及时依法关闭和处置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应用程序及公众账号等[8] - 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加密货币"、"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等字样或内容[8] - 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广告的监管 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8] 对挖矿活动与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 -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管控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各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项目 严禁新增项目 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销售等服务[9] - 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 严肃追究法律责任[9] - 公安部等多部门及司法机关 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诈骗、洗钱、非法经营、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9] 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业务的监管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 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11] - 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特定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 应按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11] - 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上述业务[11] - 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要依法稳慎 严格落实合规要求 并纳入境内金融机构的合规风控管理体系[12] - 为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及技术服务机构 应建立健全合规内控制度 强化管控 并将业务开展情况向相关管理部门报批或报备[12] 法律责任与投资者风险提示 - 违反通知规定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或提供服务的 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 - 明知或应知境外主体非法向境内提供服务 仍为其提供协助的境内单位和个人 依法追究责任[14] - 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 违背公序良俗的 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14] - 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同时废止[14]
请您警惕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
搜狐财经· 2026-02-11 13:11
虚拟货币与RWA代币化的监管定性 -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 -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包括兑换、交易、信息中介、代币发行融资等 一律严格禁止并依法取缔 [3]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及分布式账本技术将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3] -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及提供相关服务 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应予以禁止 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的特定业务除外 [4] 跨部门协同与属地工作机制 -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多部门健全工作机制 统筹指导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5] - 中国证监会会同多部门健全工作机制 统筹指导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5] - 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 多部门联动配合 形成央地协同工作格局 [5] 对金融机构与中介服务的严格限制 - 金融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 不得发行销售相关金融产品 不得将其纳入抵质押品或保险范围 [6] - 金融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托管、清算结算等服务 [6] - 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中介、技术服务 [6] 互联网、广告与挖矿活动的管控 - 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 [7] - 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加密货币"、"稳定币"、"RWA"等字样或内容 [7] - 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广告的监管 [7] -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管控并持续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 严禁新增"挖矿"项目 [7] 对境外业务活动的监管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 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9] - 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特定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 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 [9] - 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要依法稳慎 并纳入境内金融机构的合规风控管理体系 [10] 法律责任与投资者风险提示 - 违反通知规定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或提供服务的 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 - 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 相关民事法律行为可能无效 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2] -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废止了2021年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13]
央行等八部门重申
新浪财经· 2026-02-11 04:04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于2月6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重申中国境内对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 [3] -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3] -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包括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间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等,一律严格禁止并依法取缔 [3] 业务活动禁令 - 中国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 - 中国境内开展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 - 中国境内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等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 [3] 跨境与发行限制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3] - 虚拟货币依托区块链技术,支持点对点交易,突破物理上的“国境”概念,相关风险极易跨境传导 [4]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中国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4][5]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3]
比特币暴跌59万人爆仓,中国8部门停虚拟币,坚决不跟美国疯
搜狐财经· 2026-02-11 03:12
加密货币市场剧烈波动 - 2024年2月6日,比特币价格单日暴跌超过10%,逼近60000美元关口[1] - 与2023年10月约126000美元的历史高点相比,比特币价格在几个月内已腰斩[1] - 24小时内,全球超过59万投资者账户爆仓,总计27.05亿美元财富蒸发[1] - 比特币相关爆仓占一半以上,最大单笔损失达1202万美元[1] 中国监管政策全面收紧 - 2024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3] - 通知明确,在中国境内,所有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3] - 禁令范围覆盖买卖、交易平台运营、宣传推广、技术支持及信息中介服务[3] - 金融机构严禁提供账户开立和资金划转服务,互联网企业不得提供网络经营场所或营销导流[3] - 公司注册名称中禁止使用“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等字样[3] 监管范围扩大与风险隔离 - 通知首次将现实世界资产(RWA)的代币化相关活动明确纳入非法金融活动范畴[7] - 严禁任何境外主体发行与人民币挂钩的稳定币[7] - 此举旨在切断传统资产“上链”证券化在境内的流通路径,防止数字稳定币挑战人民币法定地位[7] 中美监管路径差异分析 - 美国采取“有条件收编”策略,批准比特币现货ETF,允许传统资本合规入场[4] - 美国深层战略意图在于构建“美元—稳定币—加密资产”新循环,以巩固美元全球金融霸权[4] - 中国政策以“防范风险”为绝对优先,认为虚拟货币无信用背书和实体资产支撑,是零和甚至负和的投机工具[5] - 中国监管机构认为虚拟货币已成为洗钱、非法跨境转移资金、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温床[5] - 例如,山西警方破获利用虚拟货币洗钱团伙,涉案资金达3.8亿元人民币;河南有团伙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诈骗所得[5] 市场波动的外部诱因 - 特朗普赢得美国大选后,市场预期的强力加密支持政策未落地,政策真空加剧了抛售压力[8] - 市场担忧美联储为应对通胀可能重新转向鹰派,更高利率预期抽走了风险资产的流动性[8] - 美国现货比特币ETF出现了资金净流出的现象[8] - 加密货币市场的高杠杆特性加剧了下跌,价格下跌引发连环爆仓,形成卖盘洪流[8] 中国监管政策的根本目标 - 监管严厉旨在维护金融体系稳定,该体系关乎国家经济命脉和亿万民众财产安全[10] - 政策目标是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运行底线[10] - 中国的立场是防止不受监管、波动性强、与犯罪活动关联的市场在国内发展,避免在金融系统旁埋下风险炸弹[10] - 联合文件是一道清晰的界限声明,表明在中国的金融疆域内,虚拟货币没有合法生存的土壤[10]
国家再出防傻子机制,对“聪明人”没啥用
搜狐财经· 2026-02-10 12:00
监管政策 - 中国八部门于2月6日联合发文,将对虚拟货币实施全链条、无死角的常态化监管 [2] - 监管措施预计将显著提高普通民众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门槛,限制其参与途径 [3] 虚拟货币价值与风险 - 虚拟货币(如比特币)被认为缺乏主权支撑和实物资产抵押,其价格主要由市场炒作驱动 [4] - 虚拟货币的安全性受到质疑,例如美国财政部曾没收价值140亿美元的比特币,表明其存在被执法部门接管的风险 [4] - 有观点认为比特币网络可能并非完全中立,其核心开发者的薪酬来源可能受到特定国家或组织的影响 [4][5] 市场参与与影响 - 虚拟货币的价值依赖于特定圈子的共识,但其博弈主要局限于该圈子内部 [6] - 严格的监管被视为一种保护普通投资者的机制,旨在防止其遭受重大财务损失 [3][6] - 尽管存在监管,部分高净值或技术娴熟的投资者仍可能尝试规避监管,并面临巨额亏损的风险,例如有报道称某前互联网公司高管因炒币亏损达数十亿元 [7]
31省市披露去年财政收入,最严虚拟货币监管落地 | 财经日日评
吴晓波频道· 2026-02-10 08:29
2025年中国地方财政收入 - 2025年全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同比增长2.4%,整体实现小幅增长,但受经济下行、楼市物价低迷、减税降费及复杂外部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 [2] - 广东财政收入逼近1.4万亿元,总量连续35年居全国首位;江苏突破1万亿元,稳居第二;浙江、上海、山东、北京分列第三至第六位,东部六省市贡献近半财力 [2] - 西藏、吉林、新疆等17个省份财政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4%),其中西藏、吉林、新疆增速达两位数,位居全国前三;浙江等14个省份增速低于平均 [2] - 财政收入呈现总量平稳、结构分化特点,东部省市是经济领头羊和压舱石,中西部部分省份增速虽高但绝对值与东部差距仍大 [2] - 内需不足、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是经济挑战,资源型省份因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导致收入减少,凸显区域经济需避免产业结构单一以增强“抵抗性” [3] 虚拟货币监管与市场动态 - 中国央行等八部门发布通知,重申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并首次明确禁止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4] - 证监会同步发布监管指引,首次正面定义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确立“境内严禁、境外严管”原则 [4] - 韩国交易所Bithumb发生操作失误,向695名用户错发价值超过440亿美元的比特币(原计划每人发2000韩元约1.4美元,实际每人至少收到2000枚比特币),导致平台比特币价格短时闪崩超17%,交易所已追回约99.7%的误发资产 [4] - 全球虚拟货币产业已形成庞大市场和利益链条,在加强监管维护金融稳定的同时,需对产业技术研究及政策跟进保持关注,寻求产业发展与监管的平衡 [5] 美联储与美国财政政策动向 - 随着特朗普提名沃什担任美联储主席,其主张的美联储与财政部达成新协议引发关注,协议旨在清晰描述美联储资产负债表规模并与财政部发债计划配合 [6] - 美国财长贝森特与沃什均批评长期量化宽松(QE),认为其持续时间过长并破坏了市场发出重要金融信号的能力 [6] - 目前美国政府债务年度利息成本约1万亿美元,加剧市场对美联储可能通过“收益率曲线控制”协助财政融资的猜测 [6] - 若新协议达成,可能削弱美联储独立性,使其在债券购买决策中更多向协助政府融资倾斜,并增加美国利率市场波动性,同时美联储很可能进行缩表以回收流动性 [6][7] 全球半导体行业展望 - 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预测,2025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将达7917亿美元,较2024年的6305亿美元增长25.6%,预计2026年销售额将达约1万亿美元 [8] - 增长最快、规模最大的芯片类别是英伟达、AMD和英特尔生产的逻辑芯片,2025年其销售额增长39.9%至3019亿美元 [8] - AI与数据中心的强劲需求改变了行业传统波动周期,头部科技公司上调资本开支,主要芯片制造商全年产能基本排满,支撑今年产业链保持高景气 [8] - 短期海量订单推动厂商扩产,但若未来AI、人形机器人等行业发展放缓,行业可能面临产能过剩和价格战风险 [9] 光伏行业专利纠纷与解决方案 - 爱旭股份与TCL中环控股子公司Maxeon达成《专利许可协议》,获得Maxeon除美国外所有BC电池及组件专利授权,专利许可费总计16.5亿元,创中国光伏行业纪录,爱旭股份将于未来5年内分期支付,首年许可费2.5亿元 [10] - 2023年以来,Maxeon在德国、荷兰、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多次对爱旭股份及相关方发起专利侵权诉讼,过去两年也曾对通威股份、阿特斯发起诉讼 [10] - 爱旭股份虽拥有大量改进专利,但难以完全绕开Maxeon的核心基础结构专利,选择支付许可费“花钱买平安”以保障全球业务的正常开展 [10] - 此次和解为光伏行业其余专利纠纷提供新解决方案,提示开拓全球市场的企业需重视不同国家的合法合规问题,不能仅考虑生产端的成本与规模 [11] AI视频生成技术进展 - 字节跳动推出AI视频生成模型Seedance 2.0,可根据文本或图像在60秒内生成带有原生音频的多镜头序列视频,采用双分支扩散变换器架构 [12] - 该模型在视频大范围运动、分镜、音画匹配方面表现突出,能像真人导演一样改变摄影机位置,显著提升了场景连贯性和AI生成视频的可用性 [12] - 尽管在复杂场景的物理规律还原上仍有提升空间,但其强大生成能力大幅简化了AI视频制作流程,未来若嵌入抖音等内容平台,可能推动“人人当导演” [13] 商业航天战略调整 - SpaceX将重心从火星转移至在月球建造可自我扩张的城市,因登月发射周期可缩短至每10天一次(航程2天),而前往火星需等待每26个月一次的行星连珠(航程6个月),月球城市建设迭代速度更快 [14] - 此举可能是为即将到来的IPO与NASA战略的妥协,月球基地建设周期更短,更符合商业与战略需求,且NASA的“阿耳忒弥斯”登月计划明确优先推进月球基地建设 [14] - 竞争对手蓝色起源已将资源集中到月球项目以抢夺NASA订单,因此SpaceX选择较为务实的路径,先从月球开始逐步迈向深空 [15] A股市场表现与板块动态 - 2月9日(周一)A股高开高走,沪指涨1.41%报4123.09点,深成指涨2.17%报14208.44点,创业板指涨2.98%报3332.77点,沪深两市成交额2.25万亿元,较上一交易日放量1038亿元 [16] - 全市场超4600只个股上涨,AI应用端、化工、光伏、算力硬件、商业航天等板块表现活跃;油气股、燃气板块走势较弱 [16] - 市场上涨受全球风偏修复(如道指突破5万亿美元大关)及情绪修复驱动,AI视频生成模型Seedance 2.0走红带动AI应用、文化传媒板块,光伏设备热度延续,科技板块全面反弹 [16] - 尽管个股普涨,但成交额未大幅放量,题材炒作人气重聚尚需时间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