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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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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主要流域国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首次达到100%
生态环境质量 -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9个设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8 3% PM10和PM2 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 福州市和厦门市环境空气质量分别排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的第5和第3位 [1] - 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主要流域国控断面优良水质(Ⅰ~Ⅲ类)比例首次达到100% 其中优质水(Ⅰ~Ⅱ类)比例77 1% 闽江全流域优质水比例98% 九龙江全流域优质水比例57 1% 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 [1] - 近岸海域海水质量稳中有升 优良(一、二类)海水面积比例92 6% 首次达到90%以上 [2] 生态保护与修复 - 生态质量保持全国前列 生态质量指数(EQI)75 06 稳定为优 同比提升0 04 森林覆盖率65 12% 连续46年居全国首位 [2] - 统筹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厦门获评联合国第二届"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 敖江(福州市段)、南平市崇阳溪获评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厦门同安湾、泉州大港湾获评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4] - 全省已获国家命名5条美丽河湖、5个美丽海湾、44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市)、9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数量居全国前列 [4] 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 -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连续第5年优秀 出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 持续推进大气"十百千"工程 加快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废气深度治理和小型燃煤锅炉转型、升级、退出 [3] - 深化闽江、九龙江等重点流域治理 全面清退闽江水口库区网箱水产养殖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提升城乡污水收集处理率 治理黑臭水体 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 [3] - 持续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出台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 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加快推进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节能降碳 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3] 环境监管与执法 - 有效整治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连续十年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 坚决打击恶意排污、监测数据造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成为国家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成效考评以来连续9年位居全国前三的唯一省份 [4] - 联合开展餐饮油烟扰民"点题整治" 努力解决群众"家门口"污染问题 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坚决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 [4] - 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严格核与辐射监管 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核与辐射安全底线 [5]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 制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裁量规则 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强化与绿色金融联动 信用修复线上办 环境管理类指标即改即修 [5] - 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水权等交易 [5] - 持续实施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工作法 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不断拓宽"两山"转化的实践路径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