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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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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发布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央视网· 2025-07-17 19:43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6个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涵盖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等领域,彰显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1] - 2024年全省法院在32起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支持率近60%,判赔总额近2亿元 [1] - 典型案例包括顶格5倍赔偿的"枫叶"商标案、涉外专利侵权案、特许经营商标侵权案等 [1][4][16] 商标侵权案件 - 泰某公司诉振某公司案中,法院认定振某公司故意超出商标注册范围使用近似商标,侵权持续近20年,顶格适用5倍惩罚性赔偿,判赔5000余万元 [2][3][4] - 金某公司案明确刑事赔偿不必然免除民事惩罚性赔偿,以侵权获利95.13万元为基数适用2倍赔偿,总额285.39万元 [7][8][9] - 卡某公司案中侵权人通过微信账号导流客户隐蔽重复侵权,法院调取交易明细后按行业利润率计算基数,适用2倍赔偿 [21][22][23] 专利侵权案件 - 荣某株式会社诉迪某公司案确立专利侵权赔偿基数计算规则:总销售额×营业利润率×专利贡献度,最终判赔239万元 [11][12][14] - 法院综合考虑行业平均利润率、专利技术核心程度等因素确定专利贡献度,体现平等保护中外主体知识产权 [11][15] 特许经营商标侵权 - 瑞某公司诉热某公司案中,侵权人通过86家加盟店收取172万元品牌使用费,因举证妨碍被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赔516万元 [16][17][18] - 法院参考权利人提供的加盟费证据确定赔偿基数,加强对民营企业知名品牌保护 [19][20] 重复侵权与赔偿基数认定 - 超某公司诉安某公司案明确法定赔偿数额不得作为惩罚性赔偿基数,通过举证妨碍规则裁量确定侵权获利7.92万元,适用2倍赔偿 [25][26][28] - 法院区分法定赔偿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适用,强调举证责任对赔偿基数认定的关键作用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