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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待遇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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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通报1014人死后多领养老金死后多领养老金家属被责令限期退回
新浪财经· 2026-01-24 09:06
事件概述 - 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发布公告 经核查发现1014名参保人员存在死亡后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 相关家属被责令限期退回多领款项 [1] - 公告依法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期满视为送达 逾期不履行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 涉及人员与金额详情 - 涉及多领取待遇人员共计1014人 多领取金额区间从数十元到数千元不等 [1] - 单人多领金额最高为5974.74元 多领待遇属期为2016年8月至2020年8月 [1] - 部分人员仅多领取一个月待遇 最低金额为65元 [1] 处理依据与要求 - 处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相关规定 [1] - 责令相关家属在公告送达后30日内 携带死亡证明并将多领待遇存入指定个人农业银行账户 前往户籍所在地社保大厅办理退回业务 [1]
哈尔滨通报“1014人死后多领养老金”:责令家属30日内退回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24 01:28
事件概述与行政举措 - 哈尔滨社保部门发布公告 责令退回多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涉及赵秀芳等1014人[1] - 经核查发现 上述人员存在死亡后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1] - 社保中心批量送达《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后 当事人存在拒不退回 不履行协议 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等情况[1] - 现依法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届满视为送达[1] - 责令家属在30日内携带死亡证明并将多领取的待遇存入个人农业银行账户 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大厅办理退回业务[1] - 逾期不履行且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 社保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 涉及规模与法律依据 - 本次公告涉及人员数量为1014人[1] -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经办条例》[1]
哈尔滨连发四公告!责令退回多享受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浪财经· 2026-01-23 21:45
事件概述 - 哈尔滨市道外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四则公告,责令赵某芳等1014人退回多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3][4][5] 事件核心 - 经核查,1014名人员存在死亡后继续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 [1][3][4][5] - 社保中心此前发出的《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因无法送达、无法联系或相关人员不配合而未能完成追回流程 [1][3][4][5] - 现依法以公告形式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期满视为送达,超期视为逾期 [1][3][4][5] 追缴细节 - 公告列出了被公告人员的具体信息及待遇退回明细 [6] - 涉及的多领取金额跨度较大,从数十元到数千元人民币不等 [6] - 单人多领取金额最高为5974.74元,对应的多领待遇属期为2016年8月至2020年8月 [6] - 最低多领取金额为65元,不少人仅多领取了一个月的待遇 [6] - 其他示例金额包括:1100元(201603-201703)、3165元(201404-201706)、800元(201602-201611)等 [6] 法律依据与执行程序 - 此次追缴行动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7] - 责令相关家属在公告发布30日内,携带死亡证明并将多领取的待遇存入个人农业银行账户,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村镇的社保大厅办理退回业务 [7] - 若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决定,社保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