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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平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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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教授金英顺谈“机器人税”:技术进步也要确保社会稳定
经济观察报· 2025-09-30 17:42
文章核心观点 - 征收“机器人税”的核心目标并非惩罚企业创新,而是确保技术进步与社会稳定、社会包容同步推进,更公平地分享自动化收益 [1][3][5] - “机器人税”被视为重新协商社会契约的现代工具,旨在弥补因自动化导致的所得税和社保缴费收入损失,并为劳动者技能再培训及社会安全体系提供资金 [3][4][7] - 有效的“机器人税”实施面临企业竞争力外流等挑战,可能需要类似“全球最低企业税”的国际协调来防止恶性竞争 [8][9] 机器人税的界定与征收对象 - 征收对象应关注技术实际产生的效用,而非外在形态,涵盖实体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和云端自动化系统等显著替代人力的技术 [4] - 从务实角度看,应对能明确识别的对象征税,如内嵌人工智能并显著替代人力的制造和服务类机器人,而非难以统一衡量的“超额生产率” [4] 全球实施现状与学术探讨 - 目前尚无任何国家或地区以任何形式正式实施过“机器人税” [2][6] - 2017年欧洲议会曾讨论“赋予机器人法律人格”和“对机器人征税”,旧金山提议地方性“机器人税”以资助劳动者项目,但均未落地 [2][6] - 学术界提出了多种方案,目标均为实现社会公平与保障,但方式差异很大,涵盖直接征税到减少激励措施 [2][6] 韩国案例分析与政策初衷 - 2017年韩国将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税收优惠从最高7%降至2%,但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机器人税”,仅是减少过度税收优惠而非开征新税 [6] - 该政策初衷是“放缓过快的自动化进程”,且未将节省的财政资源用于支持被替代劳动者,后期韩国恢复了中型企业的抵免比例并为中小企业提供最高12%的抵免 [6] - 韩国政策更强调鼓励私人投资和机器人应用,而非对自动化征税,并提供了大量研发税收抵免 [6] 机器人税的政策目标与功能 - 征收“机器人税”有三重目的:弥补自动化导致的个人工资下降带来的税收流失、对过快自动化发展起到温和的“刹车”作用、为劳动者再培训甚至全民基本收入试点提供专项资金 [7] - 其目标不是限制技术创新,而是通过税收帮助人们适应技术变革,建设更加公平的未来 [7] 国际协调与差异化框架的必要性 - 单一国家开征“机器人税”可能导致企业将生产或自动化中心转移到海外,因此国际协调至关重要,需要共同规则防止“恶性竞争” [8][9] - 对于发展中国家,过早征税可能降低外资吸引力,减缓融入全球产业链,因此分阶段实施是合适方案,如给予更多时间或设定更高征税门槛,由发达国家率先试点 [10] 替代政策方案与征管挑战 - 除直接征税外,替代方案包括取消过度优惠的资本折旧政策、通过工资补贴或税收抵免鼓励雇佣、建立雇主出资的培训基金等 [10] - 为防止“机器人税”成为新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工具,需将税与“自动化实际使用地”挂钩,要求企业报告自动化部署位置、对就业的影响及生产力提升情况,并通过国际合作重新分配征税权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