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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制度未来发展路径探析|资本市场
清华金融评论· 2025-12-09 18:55
科创板制度改革历程 - 制度演进经历了三个阶段:2019-2020年为制度创设阶段,科创板设立并试点注册制,确立五套以市值为基础的上市标准,首次允许未盈利企业和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上市,首批25家公司成功上市 [6] - 2021-2023年为制度完善阶段,证监会实行全面注册制,科创板相继落地做市商制度、获批首单全球存托凭证(GDR)、上市科创50ETF期权,逐步形成完整市场生态 [6] - 2024年以来进入深化改革阶段,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等文件,通过设立成长层、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和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等举措,使制度从单点突破迈向系统优化 [6] 科创板面临的结构性挑战 - 注册制执行仍偏审慎,审核节奏趋严,导致内地科技企业扎堆赴港上市 [7] - 科创属性认定机制与新兴产业特征匹配度不足,现行以研发投入、专利数量等量化指标为主的标准,对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算法驱动等轻资产行业适用性有限 [8] - 一级市场的市场化水平及其与二级市场间的衔接机制不完善,国有资金与专业投资机构分工协作关系不清晰,缺乏支持创新企业从成长到上市流通的成熟路径 [8] - 投资退出机制灵活度有限,战略配售股东与Pre-IPO投资机构锁定期限较长,整体退出周期往往超过十年,影响基金再投资能力和市场资金循环速度 [8] - 红筹企业回归面临估值体系差异、股权结构复杂、VIE架构审批及跨境监管协调等问题,市场预期不稳定 [8] 科创属性识别机制优化路径 - 强化市场化专业化识别机制,避免指标体系僵化,可参考企业早期股东结构和投资背景,重点关注是否有市场化、专业化的优秀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参与,特别是在天使轮、A轮阶段的机构投资者参与 [10] - 进一步扩大第五套上市标准的行业适用范围,确立更加灵活、行业差异化的指标体系,对于算法驱动、数据智能、AI芯片、云计算等轻资产型企业,可适度弱化盈利和营收要求,强化研发投入强度、核心技术突破性、团队结构与行业验证等要素 [11] - 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动态考量科技周期和产业结构变化,引入“行业差异化评估+创新质量评价”机制,增加研发成果转化率、技术国际竞争力、人才结构和知识产权价值化率等柔性指标 [11] 信息披露机制优化路径 - 构建涵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披露机制,考虑设立“拟上市企业信息库”,将有上市意向的企业从早期阶段起纳入披露体系,形成可追溯的财务与经营信息档案 [12] - 完善处罚与激励机制,显著提高财务造假、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成本,对恶意造假者实施从严惩戒,同时对持续保持诚信披露、信息透明的企业给予适度激励 [12] - 推动信息披露文化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和行业倡导,引导企业、中介机构及投资者共同树立诚信意识 [12] 投资生态体系优化路径 - 探索投早、投小风险投资机构的认定机制,提升对专业投资机构投研能力、项目筛选能力及持续服务能力的认知和信任度 [13] - 国有属性的投资管理公司应更多扮演“制度建设者”和“长期基石投资人”的角色,通过设立母基金、引导基金等方式,为专业投资公司提供资金来源和稳定预期,带动民营资本共同参与 [13] - 强化风险投资公司的专业化管理,建立健全合伙人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避免“遍地设基金”的低效扩张,推动资本与人才集聚形成合力 [13]
精准识别企业科创属性
金融时报· 2025-06-25 11:15
科创板改革与科技型企业识别机制 - 中国证监会提出完善科技型企业精准识别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1] - 2025陆家嘴论坛期间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探索市场化精准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机制[1]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针对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作为审核注册参考因素[2]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需达到一定年限、数量和比例,为投资者发现企业价值提供新路径[2] - 试点初期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小范围开展,入股情况不构成新上市条件[2] 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优势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对科创属性和未来发展潜力具有专业判断能力[3] - 产业投资者(如产业链核心企业)对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和未来发展有深入理解[3] - 头部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拥有行业洞察力和成熟的识别筛选机制[3] 境外市场实践经验 - 港交所2018年将资深投资者投资入股作为生物科技和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条件[4] - 适用港交所18A规则的67家上市公司平均每家拥有3名资深投资者,合计持股21%,远高于规则要求[4] - 这些公司上市后近3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净利润显著改善[4] 国内市场基础与生态 -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达10.96万亿元,创业投资基金规模达3.41万亿元[4] - 科创板已上市企业中约90%在上市前获得私募股权基金投资[4] - 多元投资主体(政府基金、私募机构、产业链链主)推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市场生态[4] 制度的多重优势 - 专业投资人背书可降低风险,为企业技术实力和商业前景提供市场化验证[5] - 专业机构长期投资倾向有助于引导价值投资氛围,减少短期炒作[5] 行业影响与监管关注 - 制度可能重塑VC/PE行业竞争格局,资本实力和研判能力突出的头部机构更具优势[6] - 市场关注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认定标准和行为监管,期待交易所细化相关规则[6] - 科创板改革需平衡风险与包容性,保护投资者同时支持未盈利科技创新企业[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