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不端治理
搜索文档
惩戒科研不端,岂可让依托单位逍遥事外
第一财经· 2026-01-26 21:49
事件概述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集中通报了46人的科研不端行为,涉及20多所高校及医院,但通报仅公布了对个人的惩戒措施,未提及对依托单位的处理,也未公开涉事单位名称 [3] 当前处理方式的问题 - 通报仅对相关个人采取撤销项目、追回经费、取消申报资格3至7年等惩戒措施,对于申报项目的依托单位如何处理却未置一词,相关学校、医院名称均以“某”字代替 [3] - 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依托单位的责任缺位是重要一环,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机构是科研活动的组织平台和管理主体 [3] - “问题项目”能通过层层关卡直到基金委层面才被发现,表明依托单位存在严重失察,甚至可能默许 [3] - 当前通报仅喊话依托单位“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但若单位只需共享项目中标好处而无需承担管理失职后果,则缺乏履行责任的动力 [4] 对依托单位责任的建议 - 依托单位应从科研不端的“旁观者”或“隐形庇护者”,转变为积极的责任承担者和良好科研生态的建设者 [5] - 依托单位应履行严格的内部审查与教育责任,建立完备的科研项目管理、原始数据保存、论文发表审核等内控制度,并持续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5] - 依托单位应履行主动的调查与处理责任,一旦发现线索或接到举报,应立即启动独立公正的调查程序,并根据查实情况处理涉事人员 [5] - 依托单位应接受监督与承担连带责任,当本单位人员被证实存在科研不端且与单位管理疏漏有关时,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管理失职责任 [5] 系统性治理建议 - 应考虑建立跨部门的科研诚信联合惩戒机制,因为基金管理机构缺乏对依托单位实施问责的权力与能力 [6] - 应将科研不端行为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各类人才计划、评优评奖乃至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挂钩,大幅提高违规的终身成本 [6] - 对于依托单位,应将单位员工的科研诚信表现纳入考核,扭转长期以来重论文数量、科研经费、专利成果、学科排名等“硬指标”,轻学风建设、学术道德等“软指标”的倾向 [6] - 治理科研不端必须形成“个体—机构—系统”联动的闭环,让每一家依托单位都扛起责任,是铲除科研不端土壤的根本之道 [6]
壹快评|惩戒科研不端,岂可让依托单位逍遥事外
第一财经· 2026-01-26 20:21
事件概述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集中通报了46人的科研不端行为,涉及20多所高校及医院,但通报仅公布了对相关个人的惩戒措施,对依托单位未作处理且隐去其名称 [1] 当前处理方式的缺陷 - 通报仅对46名相关个人采取撤销项目、追回经费、取消申报资格3至7年等惩戒措施 [1] - 对于申报项目的依托单位如何处理未置一词,相关学校、医院名称均以“某”字代替 [1] - 事后未见其他部门公布对依托单位的处罚措施,处理结果引发外界广泛质疑 [1] 依托单位责任缺位的问题 - 科研不端行为发生的原因中,依托单位的责任缺位是重要一环 [1] - 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机构是科研活动的组织平台、管理主体和学风建设责任主体 [1] - 个别科研人员的不端行为,与所在单位的管理漏洞乃至不良科研生态有关 [1] - “问题项目”能通过层层关卡直到基金委层面才被发现,表明依托单位存在严重失察甚至默许的可能 [1] 构建联动治理体系的必要性 - 一个健全有效的科研不端治理体系必须是多层次、联动式的,需要严惩违规个体并压实机构责任 [2] - 当前通报仅喊话依托单位“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但若单位无需承担管理失职后果,则缺乏履责压力和动力 [2] - 必须让依托单位从科研不端的“旁观者”或“隐形庇护者”转变为积极的责任承担者和良好科研生态的建设者 [2] 依托单位应承担的具体责任 - 严格的内部审查与教育责任:建立完备的科研项目管理、原始数据保存、论文发表审核等内控制度,并持续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2] - 主动的调查与处理责任:发现线索或接到举报后,应立即启动独立公正的调查,并对涉事人员作出学术、行政处理,而非遮掩隐瞒 [2] - 接受监督与连带责任:当本单位人员被证实存在不端行为,且与单位管理疏漏、风气导向有关时,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管理失职责任,接受问责 [3] 系统层面的改进建议 - 针对依托单位的问责措施,基金管理机构缺乏权力与能力实施,应考虑建立跨部门的科研诚信联合惩戒机制 [3] - 应将严重科研不端行为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各类人才计划、评优评奖乃至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挂钩,大幅提高违规的终身成本 [3] - 对于依托单位,应将其科研诚信表现纳入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体系 [3] - 需扭转长期以来考核重论文数量、科研经费、专利成果、学科排名等“硬指标”,轻学风建设、学术道德等“软指标”的倾向 [3] 核心观点总结 - 治理科研不端,必须形成“个体—机构—系统”联动的闭环 [3] - 让每一个科研人员都敬畏规则,每一家依托单位都扛起责任,才是铲除科研不端土壤、建设良好科研生态的根本之道 [3] - 惩戒科研不端,决不能让依托单位逍遥事外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