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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产品上市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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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重大变革!香港结构性产品市场最新动作
证券时报· 2025-10-01 11:03
9月30日,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优化结构性产品上市制度的建议征询市场意见(咨询文件)。本次咨 询时长为六星期,将于2025年11月11日结束。 对此,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多元化的产品组合一直是推动香港证券市场蓬勃发展的动力,而结构性产品在香港交易所丰富的产品生态圈中 亦发挥重要作用,为投资者提供有效及实用的对冲工具。随着市场环境及投资者需求不断演变,我们亦要致力确保结构性产品上市框架切合市场需要,并 具备全球竞争力。我们相信本次咨询提出的建议将促进产品创新、提升市场效率,同时维持市场质量及确保高水平的投资者保障。" 改革建议涉及三大层面 据了解,香港的结构性产品市场多年来持续发展,新产品及相关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成交量也节节上升。 香港交易所市场科高级副总裁黄集恩介绍,香港衍生产品市场今年的表现非常亮眼,已经连续17年位居全球结构性产品成交额的首位,最近的结构性产品 日均成交额更逾200亿港元。"同时,今年香港市场推出了多项产品,包括于新股上市同日推出的相关产品,以及于合资格相关资产名单加入日本股份为标 的。香港结构性产品市场不断增长发展,我们也正从 ...
酝酿重大变革!香港结构性产品市场最新动作
证券时报· 2025-10-01 10:55
文章核心观点 - 香港交易所就优化结构性产品上市制度发布咨询文件,旨在通过三大层面的改革建议提升市场竞争力、市场质量及效率,并增强投资者保障,以促进产品创新和市场持续发展 [1][2][8] 改革建议层面一:提升市场竞争力 - 将衍生权证的最低发行价规定由0.25港元降低至0.15港元 [7] - 取消牛熊证的最低发行价规定,以促进更广泛的产品条款范围 [7] - 可发行结构性产品的ETF资格门坎由原来的60日合资格期限内的公众持股市值不少于40亿港元,改为其管理资产总值不少于10亿港元 [7] - 新增额外比率以扩大衍生权证及牛熊证的换股比率 [7] - 取消《上市规则》中有关规定性产品条款的规定,要求产品发行须符合经联交所同意并不时刊发的产品条款,以提供更大弹性 [7][8] 改革建议层面二:提高市场质量及增强投资者保障 - 发行人的最低资产净值规定由原来的20亿港元提升至50亿港元 [7] - 发行人必须为受监管实体 [7] - 发行人或其担保人必须获得信贷评级机构给予投资级别评级 [7] - 上市文件中就提供流通量所列明的最低服务水平必须符合联交所不时刊发的最低服务水平 [7] - 发行人和担保人财政年度首六个月的中期财务报告刊发期限缩短至相关中期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内刊发 [7] - 发行人和担保人若有附属公司,必须刊发综合财务报表 [7] 改革建议层面三:提升市场效率 - 删除刊发推出公告的规定以及简化结构性产品进一步发行的上市文件,以减低发行人的行政负担 [7] - 允许本身同时是发行人的证券交易商提供优惠,惟须符合《上市规则》所述的保障措施,与特定结构性产品有关的优惠应以收费折扣的形式提供 [7] 市场背景与改革意义 - 香港衍生产品市场已连续17年位居全球结构性产品成交额的首位,最近的结构性产品日均成交额更逾200亿港元 [2] - 改革被视为业界的里程碑事件,最低发行价等修订将令发行商有更大灵活性,有利推出更贴近散户投资者需求的产品 [8] - 调整ETF作为结构性产品相关证券的门槛将便利业界构建围绕ETF的产品生态圈 [8] - 引入"产品指引"取代现行《上市规则》中的规定性条款,旨在保持审批机制的同时为产品开发提供更大弹性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