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股东代位诉讼
icon
搜索文档
针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行为 中证投服中心股东代位诉讼显成效
上海证券报· 2025-07-14 03:46
上市公司资金占用问题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无法正常经营乃至退市,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大股东资金占用是当前证券市场上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惯用手法,造成上市公司资金短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2] - 资金占用行为严重影响上市公司信誉,不利于长远发展,损害股东利益 [2] 监管措施与政策 - 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坚持"占用必偿还,整改有期限,退市不免责"原则,严厉打击恶性资金占用 [1] - 监管机关持续释放严监严管信号,健全整治资金占用行为的政策措施,明确责令改正期限、增加资金占用退市规定 [2] - 集中整治违规占用等突出问题,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首恶"从严处罚,增强监管威慑 [2] 中证投服中心维权模式 - 探索形成"股东质询函前置问询+股东代位诉讼"的维权诉讼模式 [1] - 今年已向9家公司发送股东质询函,督促追讨占用资金 [4] - 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利用股东身份维护权益 [3] 典型案例与成效 - *ST摩登案获二审胜诉,判令控股股东归还2.4亿元占用资金,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 ST信通案在多方协同下,两个月内追回全部5.68亿元占款 [6] - 太安退案通过调解全额追回5.72亿元占款本息,成为"零成本"追偿典型案例 [7] - ST路通案推动占用方偿还九成占款(约6400万元),剩余870万元及利息由法院判决返还 [7] 法律依据与司法实践 -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依法提起代位诉讼,证券法授权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位提起诉讼 [3] -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文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缓交案件受理费 [8] - 部分法院已在*ST摩登案、ST路通案和太安退案中给予诉讼费用缓免支持 [8] 制度完善建议 - 高昂诉讼费用(个案数百万元)影响公益机构业务开展,需探索费用减缓免机制 [8] - 建议实行股东代位诉讼集中管辖,由上市公司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或专门法院审理 [9][10] - 集中管辖有利于统一审判标准,实现专业化,更好保障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 [10]
深交所投教丨“行权维权我来说”第5期:股东代位诉讼为公司维权
申万宏源证券上海北京西路营业部· 2025-03-20 10:14
根据提供的公众号文章内容,该文档主要涉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相关内容,但未提及具体的公司或行业分析信息。按照任务要求,以下为符合输出规范的结构化总结: 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 - 深交所联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推出"行权维权我来说"系列动画视频 [1] - 第5期主题为《股东代位诉讼为公司维权》 [1] 注:由于原文未包含可分析的行业/公司数据、财务指标或商业趋势等实质性内容,故跳过投资分析相关模块的总结
证监会修订派出机构监管职责,透露哪些关键信息?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3-19 07:43
文章核心观点 3月18日,证监会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进行修订形成《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草案》透露两大关键信号,一是要求派出机构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强调其在IPO企业尤其是终止企业中发挥相应职责 [2][3][5] 分组1:《草案》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的信号 - 授权派出机构依法推动相关主体适用先行赔付制度 [4] - 明确派出机构应向投资者保护机构通报辖区内可能适用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的案件情况并协助办案 [4] - 2023年先行赔付制度与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案例加速扩容,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4] - 贾文勤建议扩大特别代表人诉讼启动主体,健全完善实施细则和监督机制 [4] - 蔡建春提议允许投资者保护机构对重大典型案件直接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明确股东代位诉讼不预交受理费以降低维权经济负担 [4] - 《草案》要求地方政府在先行赔付和特别代表人诉讼中发挥作用,预计惠及更多资本市场投资人 [5] 分组2:《草案》在IPO企业监管方面的信号 - 完善派出机构对终止上市公司的风险应急、信息通报共享、持续监管机制 [5] - 明确派出机构对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的监管职能 [5] - 强调对终止上市企业信息通报共享有助于了解撤否信息,便于惩处问题企业及其中介机构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