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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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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警惕三大诱导网贷套路!
证券时报· 2025-07-10 21:35
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示 - 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指出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混淆概念、不实承诺、隐瞒风险等手段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导致经济负担和法律纠纷 [2][4] - 消费者需仔细辨别合同实质,区分贷款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避免在诱惑或催促下贸然签约 [2][11] - 办理业务时应谨慎提供个人信息,防止身份证号、银行账户、验证码等敏感信息泄露 [2][11] 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三大套路 - **混淆概念误导贷款**:不法机构使用"分期缴费""分期付款"等模糊表述替代"分期贷款",诱导消费者签署网络贷款合同,并可能窃取个人信息用于非法用途 [5] - **不实承诺诱导贷款**:通过虚假宣传如"包过拿证""政策变化""助学金奖励"等吸引消费者,合同中设置苛刻条款(如高额退费违约金),部分机构为"壳公司"骗取钱财后跑路 [5] - **隐瞒贷款实际成本**:仅宣传表面低利率(日利率、月利率),不披露实际年化利率或综合成本,以"额外服务""违约金"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 [6] 消费者防范措施 - 对夸大宣传保持警惕,核实高回报承诺的真实性,拒绝话术诱惑 [7] - 优先选择合法资质机构,通过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查询金融机构许可证信息(如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 [7][9] - 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条款,重点关注收费标准、退款政策、服务内容,要求解释不合理条款 [11] 金融机构查询渠道 - 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提供223169条金融机构数据查询(用时约0.119秒),包括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分支机构信息 [9][10]
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声!
中国基金报· 2025-07-10 21:06
【导读】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防范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风险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网贷"套路"多,监管最新风险提示来了! 7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关于防范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混淆概念、不实承诺、隐瞒风险等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 者办理网络贷款,不仅给消费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还可能使消费者陷入法律纠纷。 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虚假 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来看详情—— 诱导网贷"套路"多 在此过程中,不法机构或平台可能通过诱导填写或技术手段窃取等方式收集个人信息,转卖 给其他机构用于诈骗等非法用途,消费者面临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的风险。 二是不实承诺诱导贷款。 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欺诈性承诺、夸大效果、杜撰信息,如宣 传"包过拿证""政策即将变化""报名后国家有助学金奖励"甚至承诺就业保障等,引诱、催促 消费者报名并办理贷款。在合同中模糊内容表述或设置极为苛刻且仅利于机构或平台的条 款,例如,若退费必须扣除高额违约金等,增加解约成本。 有些机构或平台实为"壳公司",主要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