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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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山亭区在省内率先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官制度
大众日报· 2026-02-14 09:15
行政复议官制度创新 - 枣庄市山亭区在山东省内率先探索并正式落地政府任命行政复议官制度[3] - 2025年4月1日任命首批7名行政复议官 标志着该制度正式实施[3] - 制度旨在破解行政复议领域“案多人少”、“质效不高”等难题[3] 制度设计与运作模式 - 将行政复议官分为审理官、审查官、审批官三类 优化案件从“审理”到“审查”至“审批”的办理流程[4] - 搭建以行政复议审批官、审查官、审理官为主体 以行政复议助理员、记录员为辅助的办案模式[4] - 采用“2+1+1”办案模式 即由2名行政复议官牵头 1名助理员负责证据梳理 1名记录员全程留痕[1] 具体实践案例与效果 - 通过公开听证、实地走访等方式处理一起工伤认定争议案 最终查清事实劳动关系并维持原认定决定[1] - 处理一起市民要求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复议申请 经审理后结合证据驳回了申请人的请求[4] - 制度实践让“民告官”能见到“官” 彰显改革温度并让公众感受到公平正义[2][4] 基础设施与政府投入 - 山亭区投资50余万元升级改造行政复议听证审理室[4] - 在行政复议服务中心设立复议长廊 展示每位复议官的照片与职责[4] 制度目标与政府表态 - 该制度旨在最大限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3] - 旨在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权威和质效 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3] - 行政复议官将与法官、检察官队伍一样 走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道路[3]
为优化营商环境 山亭区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官”制度
齐鲁晚报· 2025-12-06 19:39
文章核心观点 - 山亭区通过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官”制度,旨在以专业化队伍和机制破解涉企行政争议“案多人少质弱”的困境,从而实质性化解纠纷、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最终达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目标 [3][4][5][6] 制度建立的背景与动因 - 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激增且日趋复杂:2022至2024年,山亭区行政复议申请量从26件激增至130件,2025年以来达到196件,其中涉企案件占比持续上升,呈现新型化、多样化、复杂化特征 [3] - 原有机制存在瓶颈:专职力量不足导致涉企案件审理周期长、事实认定难、权益保障不及时,增加了企业维权成本并影响市场主体发展预期 [3] 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过程 - 获得上级批准与支持:2025年3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批复同意试点;3月18日,枣庄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下发通知要求全面推进 [4] - 正式启动与人员任命:2025年4月1日,山亭区正式启动试点,印发实施方案,并任命7名政治过硬、法律素养深厚、经验丰富的同志为首批行政复议官 [4] - 组建专业队伍:打破以往“临时抽调人员、业务不专不精”的局面,建立“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专门队伍,实现涉企行政复议工作“专人专办、专业高效” [4] 制度的核心机制与运作模式 - 建立联动调解机制:整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企业协会等资源,形成“行政复议官+人民调解员+企业法律顾问+行业专家”的联动调解模式,为企业提供低成本、多样化、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 [5] - 贯穿全流程调解和解:将调解和解贯穿涉企案件全流程,旨在实现“企业维权零成本、行政纠错有温度”的双赢效果 [5] 制度实施的初步成效 - 案件审理效率与调解成功率提升:2025年以来,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48件,其中39件涉企案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调解成功率较往年提升5.4%,平均办案周期缩短25天 [5] - 建立专项审查与监督机制:聚焦涉企罚款、行政许可等高争议领域,严格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原则,纠正损害企业利益的执法行为 [6] - 强化文件审查与决定履行监督:加强涉企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2025年已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建立履行专门台账,对不依法履行的机关制发《责令限期履行通知书》,确保企业胜诉权益得到保障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