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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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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营商环境 山亭区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官”制度
齐鲁晚报· 2025-12-06 19:39
文章核心观点 - 山亭区通过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官”制度,旨在以专业化队伍和机制破解涉企行政争议“案多人少质弱”的困境,从而实质性化解纠纷、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最终达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目标 [3][4][5][6] 制度建立的背景与动因 - 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激增且日趋复杂:2022至2024年,山亭区行政复议申请量从26件激增至130件,2025年以来达到196件,其中涉企案件占比持续上升,呈现新型化、多样化、复杂化特征 [3] - 原有机制存在瓶颈:专职力量不足导致涉企案件审理周期长、事实认定难、权益保障不及时,增加了企业维权成本并影响市场主体发展预期 [3] 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过程 - 获得上级批准与支持:2025年3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批复同意试点;3月18日,枣庄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下发通知要求全面推进 [4] - 正式启动与人员任命:2025年4月1日,山亭区正式启动试点,印发实施方案,并任命7名政治过硬、法律素养深厚、经验丰富的同志为首批行政复议官 [4] - 组建专业队伍:打破以往“临时抽调人员、业务不专不精”的局面,建立“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专门队伍,实现涉企行政复议工作“专人专办、专业高效” [4] 制度的核心机制与运作模式 - 建立联动调解机制:整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企业协会等资源,形成“行政复议官+人民调解员+企业法律顾问+行业专家”的联动调解模式,为企业提供低成本、多样化、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 [5] - 贯穿全流程调解和解:将调解和解贯穿涉企案件全流程,旨在实现“企业维权零成本、行政纠错有温度”的双赢效果 [5] 制度实施的初步成效 - 案件审理效率与调解成功率提升:2025年以来,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48件,其中39件涉企案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调解成功率较往年提升5.4%,平均办案周期缩短25天 [5] - 建立专项审查与监督机制:聚焦涉企罚款、行政许可等高争议领域,严格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原则,纠正损害企业利益的执法行为 [6] - 强化文件审查与决定履行监督:加强涉企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2025年已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建立履行专门台账,对不依法履行的机关制发《责令限期履行通知书》,确保企业胜诉权益得到保障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