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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职员6000多万诈骗款直播打赏追缴背后:平台公司异议被驳,银行是否监管缺失引争议
钛媒体APP· 2025-06-04 13:34
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 蜜莱坞公司因郑州中院判决追缴1887.9万元直播打赏分成收入提起异议和复议 [1] - 案件源于原光大银行客户经理席薇诈骗31名被害人理财本金1.6246亿元 实际骗取9448.2万元 [2] - 席薇将骗得款项中6000余万元用于多家直播平台打赏 包括抖音和映客直播平台 [2] 蜜莱坞公司的法律立场 - 主张直播打赏属于商业行为而非无偿赠与 平台提供技术服务并收取20%-30%分成 [3] - 强调平台承担服务器带宽、主播培训及数据安全成本 技术及内容成本占营收45%以上 [3] - 提出"善意取得"抗辩 认为平台在不知情情况下获得收入不应被追缴 [1][3] 法律理论与判例支持 - 学术研究指出赃款直播打赏符合善意取得规则时一般不应当被刑事追缴 [3] - 检索32例类似案件文书 其中18例涉及赃款追缴问题 无一判决要求直播平台返还打赏款项 [4][5] - 学者认为无限追赃会破坏交易安全和营商环境 需平衡刑事追赃与善意取得关系 [9] 银行机构责任争议 - 蜜莱坞公司主张银行应承担主要责任 因席薇利用客户经理身份在办公区域实施犯罪 [7] - 指出银行未履行反洗钱监测义务 单客户最大投入1911.4万元远超50万元报告标准但未上报异常 [7] - 引用最高法院类似案例 银行因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被判承担70%责任 [8] 银行责任判例参考 - 全额赔付案例:银行因未尽内部监管责任被判赔付全部本金及利息 [9] - 按比例赔付案例:银行因对员工监管不力被判承担40%责任 用户存在过错 [9] - 法院认定银行需承担职务行为法律后果 因犯罪行为基于银行品牌信任发生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