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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人员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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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券商分公司前老总退休后被追责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07 19:59
财达证券前高管违规处罚事件 - 财达证券海南分公司前总经理敖义因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被海南证监局警告并罚款15万元 [1] - 违规行为发生在2019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间 涉及操作客户余某蛟普通账户与信用账户 累计交易金额达3.29亿元 最终亏损271.66万元 [1][2] - 普通账户操作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交易金额5970.41万元 盈利1.56万元 信用账户操作阶段(2020年3月至2024年5月)交易金额2.69亿元 亏损273.22万元 [2] 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特征 - 敖义在违规期间未获取任何违法所得 但仍被监管部门处罚 [3] - 违规时间跨度长达4年5个月 且当事人于2024年6月卸任分公司负责人 2025年2月正式退休 [1][3] 行业监管态势 - 2025年以来监管部门已披露11起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案例 涉及华安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等多家知名券商 [1][4] - 2025年下半年集中披露多起典型案例 包括河南证监局7月处罚的王蕙案(成交金额196.98万元)和朱晟案(成交金额699.15万元) 以及江苏证监局8月处罚的林智春案(成交金额1653.54万元) [4][5] - 监管部门对未获取收益分成的违规行为同样处罚 体现"零容忍"监管态度 [4][5]
罕见操作!券商员工,竟私自卖掉客户股票!
券商中国· 2025-07-08 09:57
近期证券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及监管处罚案例 - 重庆证监局对从业人员熊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其违规行为包括未经投资者委托擅自卖出股票以及伪造股票交易对账单 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1][2] - 宁波证监局对从业人员徐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其在销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存在误导性陈述并承诺投资收益的行为 违反了相关合规管理办法[4] - 厦门证监局对投资顾问张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其违规行为包括在未签订投顾协议情况下通过个人微信向客户发送个股预测或投资建议 且推荐缺少合理依据并未提示风险 违反了多项规定[5] - 浙江证监局对从业人员吴某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其违规行为包括向客户提供测试答案 向客户返还业绩奖励 以及向未签约客户提供投资建议 违反了多项合规与廉洁从业规定[5][6] 监管措施的共同特征与行业影响 - 所有被处罚的案例均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显示出监管机构对违规行为进行长期记录和追踪的严肃态度[2][4][5][6] - 监管决定中多次强调要求违规从业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提升规范从业意识 并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体现了监管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3][6] - 案例涉及多种违规类型 包括擅自交易 销售误导 无资质投顾 利益输送等 反映出证券行业在经纪 销售 投顾等多个业务环节存在合规执行漏洞[2][4][5][6] - 短期内多个地方证监局集中公布对个人从业人员的处罚决定 可能预示着行业合规监管正在加强 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标准趋于严格[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