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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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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开证券一从业人员收警示函 存在违规承诺收益等行为
中国经济网· 2025-05-11 15:38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1日讯 广东证监局9日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56号)。经查,梁城 林在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兴业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向客户推荐期货账户操盘手并违规承 诺收益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195号,以下简称《高管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 根据《高管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梁城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 措施。 粤开证券官网显示,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国布局的全牌照综合类证券公司,其控股股东广州 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3A信用评级、超千亿资产规模之硬实力为粤开证券注入强大资本内核。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 二十二条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公司章程、公司制度和劳动合同等规定的职责,并遵守下列执业行为规范: (一)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监 管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