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
搜索文档
“博士眼镜”操纵案处罚落地,哪些投资者可以索赔?
新浪财经· 2026-01-26 16:55
博士眼镜股价操纵事件核心事实 -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自然人余韩通过控制账户组对博士眼镜股票实施了交易型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2][6] - 操纵行为对博士眼镜股票的价量产生了明显影响,操纵期间股票价格从13.72元/股上涨至37.81元/股,涨幅达175.58%,而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股价表现偏离指数184.94个百分点 [3][7] 操纵行为的具体交易数据 第一阶段:2021年5月17日至2024年1月2日 - 账户组在362个交易日有买入成交,其中141个交易日买成交量排名第一;在353个交易日有卖出成交,其中126个交易日卖成交量排名第一 [2][6] - 累计竞价买入37,556,631股,成交金额806,305,152.96元;累计竞价卖出40,614,531股,成交金额889,728,759.92元 [2][6] - 在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期间,账户组以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申报买入2,193,900股,占其期间申报买入量的65.00% [2][6] - 同期账户组竞价买入成交2,422,692股,占市场成交量的20.02%,其中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成交2,018,300股,占账户组期间买入成交量的83.30% [2][6] 第二阶段: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8月16日 - 账户组在53个交易日有买入成交,其中12个交易日买成交量排名第一;在50个交易日有卖出成交,其中15个交易日卖成交量排名第一 [3][7] - 累计竞价买入5,944,000股,成交金额109,348,358.80元;累计竞价卖出12,607,800股,成交金额296,960,404.63元 [3][7] 相关法律后果与投资者维权 - 操纵行为属于交易型操纵证券市场,其民事赔偿的损失认定有别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应当以净损差额法原理作为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基础 [3][7] - 索赔区间暂定为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之间交易博士眼镜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最终区间以法院生效裁判为准 [5][10]
得润电子(002055)被预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6-01-04 13:27
公司违法违规事实 - 2020年至202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及对外借款,向公司客户、原子公司及设备供应商提供资金,用于其向公司归还历史欠款,但未向公司报告资金实际来源,导致公司2020年虚构回款3.9458亿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3.7115亿元,少计资本公积3.2132亿元;2021年虚构回款1.1296亿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6639.31万元,少计资本公积4.3428亿元 [2][8] - 2022年6月,邱建民指使公司子公司以预付货款形式,间接向公司联营公司提供资金,用于归还得润电子的财务资助款,导致公司2022年上半年虚构回款2683.69万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506.10万元 [2][9]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与更正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3][10] -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完成的非公开发行文件中,引用的2020年年报及2021年1-9月财务数据也存在虚假记载 [3][10] -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将最终源自实际控制人的应收款项回款视为股东捐赠,并对2020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3.7115亿元,调增资本公积3.2132亿元;对2021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6639.31万元,调增资本公积4.3428亿元 [3][10] 监管调查与处罚进程 - 2023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查明公司2020年半年度至2022年半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应收款项收回情况与实际不符,财务数据不准确 [4][11] -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及实控人邱建民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4][11] - 2026年1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实控人邱建民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1][7] 投资者索赔相关 - 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得润电子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3年12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办理索赔登记 [5][12] - 根据相关法律,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责任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