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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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企业将退市!代表人诉讼步入常态化,年内投资者可索赔证券标的超250家
证券时报网· 2025-12-24 13:00
公司面临监管处罚与投资者索赔 - 科创信息于12月23日晚公告收到湖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除需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外,后续还将面临适格受损投资者发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诉讼 [1] - ST惠伦因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2020年年报重大遗漏,以及2021年、2022年年报虚假记载,被广东证监局拟处以300万元罚款 [5] - ST嘉澳因子公司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未准确核算借款利息,导致2022年、2023年年报财务数据虚假记载,将面临550万元罚款 [5] 投资者索赔现状与规模 - 截至2025年12月23日,处于诉讼时效期内、投资者可依法提起索赔的证券标的达256家(含股票和债券)[3] - 在256家可索赔公司中,有50家公司已胜诉或调解且仍在索赔有效期内,206家公司处于可起诉但未出判决的状态 [6] - 索赔案件参与投资者数量庞大,例如金通灵案涉及投资者约5万名,*ST美尚特别代表人案涉3.3万余人,康得退案超8000名投资者加入 [8] - 索赔金额显著攀升,ST信通、ST长园等案索赔额均超4亿元,康得退案更有望成为首起百亿级维权案,远超乐视网40余亿元的纪录 [8] 诉讼时效与关键时间节点 - 2025年年底前,将有6家公司的投资者索赔诉讼时效正式届满,投资者需在此之前主张权利 [3] - 具体公司时效届满日期为:退市中昌(12月27日),海陆重工、远程股份(12月28日),扬子新材、新宁物流(12月29日),退市运盛(12月30日)[7] - 即便公司退市,投资者的维权通道也未关闭,退市并非责任主体的“免责金牌”[7] 投资者维权机制的新特征 - 新司法解释取消前置程序后,投资者维权热情高涨,破千投资者参与的案件已成常态 [8] - 代表人诉讼制度实现“普通+特别”双轨落地,特别代表人诉讼采用“默示加入,明示退出”模式,普通代表人诉讼为“明示加入”模式 [8][9] - 为破解上市公司赔付能力不足问题,起诉对象已延伸至控股股东、董监高、中介机构等全链条主体,例如康得退案被告达40名,ST旭电案将定增主承销商纳入追责范围 [9] - 案件争议焦点日益复杂,涵盖虚假陈述重大性认定、因果关系判断、中介机构责任划分等专业问题,且不同法院裁判标准存在差异 [9] 投资者权益保护体系的待完善之处 - 个别地区存在多年“普遍性不立案”的现象,部分案件受理后长期无法开庭或开庭后迟迟不宣判,延长了维权周期 [11] - 投资者诉讼时效常因司法解释里的特殊限定被缩短,因果关系认定的难度较大 [11] - 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缺乏细化司法解释,案件推进中面临管辖界定、因果关系认定等难题 [11] - 投保机构发起的支持诉讼、代表人诉讼缺乏明确的发起标准,建议细化案件筛选、启动流程等标准 [12] - 针对“小作文”编造传播虚假证券信息的问题,当前行政监管案例较少,民事、刑事责任追究更是空白,建议推动此类案件的支持诉讼或代表人诉讼,并依法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