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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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象棋“网暴者”一审获实刑6个月
经济观察报· 2025-12-16 23:10
案件核心判决与当事人动态 - 网络博主马大明因侮辱罪和诽谤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 - 马大明在判决前两日(2025年11月25日)被逮捕并羁押[1] - 宣判(2025年11月27日)后,马大明当庭提出上诉[1][3] - 截至2025年12月16日,该案二审尚未有结果[3] 案件背景与起源 - 案件源于2023年的中国象棋“录音门”事件,涉及对棋手王天一涉嫌作弊的指控[5] - 录音传播后,柳大华、才溢等多位知名棋手向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实名举报[6] - 自2023年10月起,马大明通过其公司账号“鹏飞哥象棋”发布上百个视频评议该事件,并对举报者进行持续“网暴”[6] 网络暴力行为的具体表现 - 马大明在视频中对柳大华和才溢使用侮辱性绰号,如“柳泰迪”、“才公公”等[8] - 马大明曾回复网友称,为了增加直播间观众(“上人”),必须找“正义联盟”(指举报的棋手组织)来骂[8] - 自2024年5月20日至10月9日,其针对柳大华的侮辱性视频转发815次,点赞14926次,评论5680次,推算播放超50万次[8] - 其在抖音平台关于“才公公”的话题播放量达到22.2万次[8] - 马大明捏造了关于才溢的多项虚假信息,如被律所开除、被剥夺大师资格等[8][17] 诉讼立案与审理过程 - 2024年,才溢以侮辱罪、诽谤罪对马大明提起刑事自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同年9月20日立案[9] - 柳大华于2024年以侮辱罪对马大明提起刑事自诉,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9日立案[10] - 后经协商,柳大华提起的案件移送至北京海淀法院,与才溢的案件并案审理[10] - 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13] 庭审中被告的辩护与态度 - 马大明辩称其与两位自诉人无个人恩怨,没有主观侮辱或诽谤的意愿[13] - 马大明称其使用的绰号是引用网络已有称呼,并称自己的评论是基于义愤的客观公正评论[13] - 在第一次庭审后、宣判前一天,马大明向法院递交认罪认罚申请书,但表示不会放弃对自诉人提起反诉的权利[13] - 在第二次庭审中,马大明表示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则愿意认罪认罚,并对自诉人表示歉意[14] - 马大明的律师辩称,柳大华和才溢作为公众人物言行失范,是纠纷的诱因,马大明的言论是反应性批评,不具备犯罪故意[14] - 柳大华和才溢均拒绝接受马大明的道歉,认为其态度不真诚[14] 法院的认定与判决理由 - 海淀法院认定马大明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构成侮辱罪[17] - 法院认定马大明捏造事实诽谤才溢,相关视频被点击、浏览超过5000次,达到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构成诽谤罪[17] - 法院认为马大明的“认罪认罚”并非真诚悔罪,而是为减轻罪责的辩护策略,且造成了诉讼拖延,因此无法对其从宽处理[17] - 2025年11月27日,法院一审判决马大明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诽谤罪判处拘役三个月,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