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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转移支付‘钱随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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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访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大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陆铭:推进“人财地”改革 助力新型城镇化
证券时报网· 2025-03-04 12:36
宅基地闲置现状与影响 - 全国农村宅基地闲置率可能高于2019年农业农村部公布的18.1% [1] - 闲置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下降和区域资源错配 人口流出地区宅基地闲置与人口流入地区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形成矛盾 [1] - 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同村村民外流导致缺乏本地市场需求 [2] 现行制度限制与弊端 - 外部人员无法通过购买获得长期稳定住房 制约农村产业发展人群需求 [2] - 宅基地租赁最长20年期限难以保障 实际租约短期化现象普遍 影响长期投资稳定性 [2] - 城郊结合部宅基地转居住用地潜力受限制 供需双方需求难以通过市场机制满足 [3] - 宅基地翻建更新审批流程严格 阻碍家庭投资意愿与乡村振兴推进 [3] 盘活利用方式与改革建议 - 允许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 [1][4] - 对已用于民宿、餐饮等经营性用途的宅基地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交易 [4] - 人口流失严重地区闲置宅基地可复耕为农业用地 通过全国统一市场交易补充耕地指标 [5] - 建立跨地区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市场 允许指标有偿转让并由县级政府与农民按比例分配收益 [5][8] - 加强村集体在宅基地监管和权益处置中的主体作用 通过民主协商确定具体规则 [5] 配套制度改革需求 - 需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降低大城市积分落户门槛并实现城市群积分互认 [6][7] -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宅基地资格权、承包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受影响 [6] - 财政转移支付需实现"钱随人走" 根据人口流动调整公共服务资金分配 [8] - 建设用地指标应随人口流动跨地区配置 人口流出地区减少指标并转让给流入地区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