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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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人民日报· 2025-08-01 05:55
7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从即 日起至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写信、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 见。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征求意见稿聚焦超龄劳动者实际需求,明确基本权益保障内容,加强对超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 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的保障,畅通争议处理渠道,明确超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 争议调解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社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事关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人社部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时报· 2025-07-31 20:35
核心观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起草《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旨在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 [1][3] - 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且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并从事有报酬劳动的情形 [3] - 规定涵盖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并明确争议处理机制 [20][21][22][23] 适用范围 - 规定适用于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包括已提前退休但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 [2][4] - 弹性延迟退休的劳动者在延迟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其他法律法规 [24] 权益内容 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需与超龄劳动者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计酬标准、支付周期等事项 [12] - 超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3] - 劳动报酬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13] 休息休假 - 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般不安排加班 [11] - 如需安排加班,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11] 劳动安全卫生 - 用人单位应根据超龄劳动者身体状况确定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避免安排危险作业 [14] - 用人单位需对超龄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预防事故和职业病 [14] 工伤保障 - 用人单位需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15] - 超龄劳动者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时,可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6] 社会保险 - 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待遇的,继续工作不影响其待遇 [17][18] -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超龄劳动者可选择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费,或与用人单位协商由单位代缴 [17][18] - 不符合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超龄劳动者失业后符合条件者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19] 争议处理机制 - 因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引发的争议,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不服仲裁可向法院起诉 [20] - 其他争议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 - 用人单位违反加班费、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时,超龄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21] - 工会可依法维护超龄劳动者权益,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并提供支持 [23] 其他规定 - 用人单位需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事项,协议可协商变更或终止 [6][7][8][9] - 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日期未明确 [25]
事关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人社部公开征求意见
财联社· 2025-07-31 18:56
立法背景与目的 -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要求,保障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而制定[14] - 立法依据包括延退决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5] 适用范围 - 适用于中国境内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受劳动管理、从事有报酬劳动的人员[5] - 弹性延迟退休人员在其延迟期间适用《劳动合同法》等现有法规[12] - 已提前退休但被重新聘用的劳动者同样适用本规定[6] 权益保障内容 劳动报酬 - 必须明确约定报酬数额/计酬标准、支付周期及方式[10] - 实际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1] - 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禁止实物替代或拖欠[12] 工作时间 - 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需加班需遵守《劳动法》第41/42/44条规定[9] - 工作安排需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及节假日的规定[9] 安全保障 - 禁止安排超龄劳动者从事职业禁忌或危险作业[13] - 用人单位需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执行职业卫生标准[14] - 必须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且单位全额缴费[15] 社会保险 - 已享受养老/医保待遇者继续工作时待遇不变[17][18] - 缴费不足者可选择以个人身份或协商由单位继续缴纳养老/医疗保险[17][18] - 符合条件者可申领失业保险金[19] 用工管理规范 - 必须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地点、期限、报酬等核心条款[6] - 协议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7] - 终止条件包括协议到期、工作完成或协商解除[8] 争议解决机制 - 劳动报酬、休假、安全及工伤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20] - 其他争议可直接向法院起诉[20] - 用人单位违规时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投诉或寻求工会支持[21][23] 配套措施 - 鼓励用人单位提供适龄岗位并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4] - 多部门协同推进权益保障工作(人社、卫健、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3] - 工会组织承担监督职能并提供法律支持[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