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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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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总规模100亿元!海南 大消息→
证券时报· 2025-07-21 23:54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业务试点细则 - 试点总规模上限设定为100亿元人民币 [1] - 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四类试点资管产品:理财产品、私募资管产品、公募基金、保险资管产品 [1][4] - 境外投资者可使用境内外资金购买产品 但个人投资者需提供在海南满一年的证明及人民币收入证明 [3][4] 试点规则细化 - 产品范围涵盖R1至R4风险等级的公募基金、私募资管、保险资管等四类 [4] - 境外投资者须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4] - 试点初期180天内仅限境外持牌金融机构或中资企业境外机构参与 [3][5] 试点进展与规模管理 - 截至2023年6月已有3家银行开展试点 累计金额3.6亿元 [4] - 央行海南省分行可动态调整100亿元规模上限 [5] - 2025年8月21日细则生效后逐步扩大投资者类型 [5] 政策影响与行业意义 - 弥补海南自贸港金融短板 提升国际化金融服务水平 [3] - 形成外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独特通道 [5] - 扩展境外个人投资者直接投资中国市场的路径 [4]
初期总规模100亿元!海南,大消息→
证券时报· 2025-07-21 23:47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业务试点细则 - 试点总规模上限设定为100亿元人民币,境外投资者资金净流入规模不得超过该上限 [1][4] - 试点资管产品范围包括理财产品、私募资管产品、公募基金、保险资管产品等四类,风险等级覆盖R1至R4 [3] - 境外投资者可使用境内外资金购买试点产品,但个人投资者需提供在海南满一年的证明及人民币收入证明 [2] 试点规则与实施安排 - 细则将于2025年8月21日生效,设置180天试点初期,初期仅允许境外持牌金融机构及中资企业境外机构参与 [2][4] - 产品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央行海南省分行可动态调整规模上限 [3][4] - 截至2023年6月已有3家银行开展试点,累计金额达3.6亿元 [4] 政策意义与行业影响 - 该试点是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的重要环节,将形成外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独特通道 [5] - 有利于吸引境内外资管机构在海南展业,弥补金融短板并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 [2] - 扩大境外投资者境内投资范围,增强海南自贸港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