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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秒懂退市第三期:解析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规则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为投资者教育内容,旨在通过系列动画以快问快答模式介绍北京证券交易所的退市规则,特别是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的相关规定 [2][4] 文章内容与结构 - 本期为《秒懂退市》系列动画的第三期,主题为《解析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规则》 [2][4] - 系列内容围绕退市情形、流程等方面,向投资者普及北交所退市规则知识 [2]
深圳堂堂扣非核查拨乱反「正」,*ST恒立退市自救起死回「生」?
新浪财经· 2025-06-03 09:50
先是因未能如期提交审计报告为由起诉年报会计师并索赔3800万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被证监会立案 调查、收到退市事先告知书、大张旗鼓地宣称重新公开选聘审计机构…… *ST恒立 的A股戏码,环环相 扣,步步惊心。 正当吃瓜群众都在纷纷猜测哪6家会计师事务所递交应聘文件之时,端午假期的*ST恒立更是不甘寂 寞,与时间赛跑,与规则「分庭抗礼」: 5月12日,向深交所提交退市听证申请,上演保壳生死时速; 5月27日,公告起诉会计师侵权纠纷案件最近进展,7月23日开庭审理; 5月31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披露声明,和2023年收入扣除更正公告: 同日(5月28日),*ST恒立火速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堂堂会所的核查结论,为后 续的监管沟通和信息披露铺平道路。 5月29日,*ST恒立将包含营业收入扣除更正、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以及收到深交所听证通知书 (意味着退市风险处置进入关键阶段)等一系列生死攸关的公告提交至深交所。 在距离退市裁决生效仅一步之遥的关键时间节点,拿到「续命」筹码的*ST恒立,在规则之内奋力自 救。 从离奇的审计纠纷,升级为上市公司与监管机构的公开博弈---这场涉及退市规则、审计责 ...
投资者教育|一图读懂上交所退市规则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 2025-03-28 18:03
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修订要点 - **市值指标显著提高**:主板A股、红筹企业等的市值退市指标从3亿元提高至5亿元,而科创板、纯B股公司维持3亿元不变 [3] - **市值新规实施与过渡安排**:新市值指标自2024年10月30日起施行,在此之前若公司市值已低于3亿元,该情形延续至10月30日或之后的,将连续计算相关期限并适用旧规 [3] - **交易量与股价指标维持不变**:A股交易量指标为500万股,B股为100万股,A+B股公司需同时触及标准;股价指标仍为1元;股东数量指标仍为2000人 [3] 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修订要点 - **第一年“戴星”(*ST)情形增加并调整**:新增“利润总额或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3亿元”的组合指标(科创板营收标准维持1亿元),同时保留净资产为负、非标审计报告及行政处罚追溯触及等情形 [5] - **第二年退市情形标准提高且新增指标**:退市组合指标中的营收要求从1亿元提升至3亿元(科创板维持1亿元),并新增“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或未披露内控审计报告”作为退市指标 [6] - **引入利润总额考察维度**:新规在组合指标中增加了对利润总额的考察,而不仅仅是净利润 [6] - **过渡期安排明确**:以2024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2023年年报披露后继续按旧规实施,但2023年年报后已戴星的公司,若2024年年报不符合新规将直接退市 [6] 规范类强制退市指标修订要点 - **新增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退市情形**:若资金占用余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占净资产的30%,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2个月内改正,将予以退市 [8] - **新增内部控制非标审计报告退市指标**:连续3年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或未按规定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将导致退市,以2024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8] - **新增控制权无序争夺退市情形**:上市公司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有效信息,被认定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缺陷,若2个月内未改正将退市 [9] - **其他规范类指标基本不变**: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未改正、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半数以上董事对报告不保真、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等指标基本维持原规定 [9] 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指标修订要点 - **财务造假量化指标分层并调整**:将造假指标调整为一年、两年、三年及以上三个层次,一年虚假记载金额需达2亿元以上且超过披露金额的30%,两年合计需达3亿元以上且超过两年合计披露金额的20% [10][11] - **三年及以上造假情形追溯期明确**:对于连续三年及以上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以2020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11] - **新旧规则衔接安排**:新规发布前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适用老规,之后收到的适用新规 [10] 新增其他风险警示(ST)指标 - **新增分红不达标ST指标**:主板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将被实施ST,该指标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首次考核2022至2024年度 [12] - **科创板分红要求差异化**:科创板公司最近三年累计分红金额要求下调至5000万元,但最近两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15%以上或金额累计3亿元以上的公司可豁免 [13] - **新增财务造假ST指标**: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年报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存在虚假记载,将被实施ST [15] 科创板ST制度安排 - **全面引入ST制度但保持差异化**:科创板总体复用主板上市规则,但在现金分红不达标指标上略有差异,且科创板ST股票不改变涨跌幅限制,交易机制与*ST股票相同 [17][18] - **实施时间安排**:ST制度自新规发布6个月后开始实施,但现金分红情形的考核除外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