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银行业高管任职资格管理
icon
搜索文档
事关银行高管任职资格!领警告、禁业罚单后有何影响?金监局发文详解
新浪财经· 2025-04-28 18:48
近日,为严把准入关口,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时间为2025年6月1日。 其中,《办法》对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高管人员提出要求,据了解,此次修订根据过罚 相当的原则,进一步区分行政处罚种类设置影响期限,对相关人员流动、提拔作出限制。比 如,对禁业类行政处罚额外设置五年影响期,规定被监管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满未逾 五年的,视为不符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新增了对拟任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的相关要求。具体来看, 要求金融机构应当确保拟任人在任职前接受必要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具备相应的反 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履职能力。 严防高管"带病流动",细化高管任职资格条件 据了解,原《办法》自2013年发布以来,在强化资质条件要求、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任职资 格持续监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近年来银行业的改革发展,出现了一些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 负责人介绍,《办法》修订工作旨在结合近年来银行业运行和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银 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和 ...
严防银行高管“带病流动”!这一规定修订,6月起实施
南方都市报· 2025-04-27 20:48
近日,为进一步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监督管 理,严把准入关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与此前版本相比,修订后的《办法》对行政处罚种类进行了更细致的区分,并相应设置了差异化的影响 期限,对相关人员的职业流动和职务提拔作出了更具针对性的限制。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调整避免了过 往"一刀切"的监管模式,显著提升了监管措施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大调整严防银行业高管"带病流动" 《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金融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管理层中对该机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 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各类人员。 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到,《办法》最早于2013年11月发布,至今已经过去了11年有余。"《办法》在强 化资质条件要求、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任职资格持续监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近年来银行业 的改革发展,出现了一些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在介绍修订原因时 表示。 据介绍,《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秉持过罚相当原则,调整监管处罚对高管人员 ...
领到监管行政罚单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管任职将受影响
经济观察网· 2025-04-26 14:54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刘颖 2025年4月25日,经济观察报记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银 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 施行。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办法》主要修订了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秉持过罚相当原则,适当调整监管处罚对高管人员任职、提拔的影响,进一步区分处罚类型明确影 响期限。 二是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要求金融机构健全高管人员选拔任用程序和标准,明确金融机构及拟任高 管人员应当对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和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其他修订事项,包括对适用报告制的任职资格管理事项予以规范,统一明确报告事项的时限要求; 与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加强衔接,完善部分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表述等。 《办法》发布后,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对担任高管人员有什么影响?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根据过罚相当的原则,进一步区分行政处罚种类设置影响期限,对 相关人员流动、提拔作出限制。 一是对警告、通报批评及罚款类行政处罚设置一年影响期。规定拟任人受到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的行 政处罚未满一年的,不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