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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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 内幕信息及防止内幕交易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12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办法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和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 [1] - 制度依据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董事会作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证券投资部负责日常监督和执行 [1]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2] - 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行为、资产交易超资产总额30%、重大担保或关联交易等 [2][3] - 针对公司债券发行 新增重大事件包括信用评级变化、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放弃债权或财产超净资产10%等 [3]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发行人及其董事、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相关人员等 [4] - 涵盖因职务或业务往来可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如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人员 [4][5]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严格保密 不得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 [5] - 需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并妥善保管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及电子资料 [5] - 定期报告公告前 财务、证券等部门人员不得泄露季度、半年度及年度报表数据 [5] 登记备案要求 - 公司需完整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容、时间等档案 并在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 [6] - 登记内容涵盖知情人名称、证件信息、知情日期、方式及阶段等详细信息 [6] - 知情人须在获悉内幕信息之日起填写登记表 证券投资部需在2个交易日内完成备案 材料保存至少5年 [7] 监督与处罚机制 - 证券投资部定期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关系人买卖公司证券情况 发现违规交易立即通知董事会秘书处理 [8] - 违规行为包括不报、瞒报、漏报登记表信息 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罚 [9] - 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交易造成重大损失的 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