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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6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公司与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倍 轻松科技股份有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对内幕信息进行严谨管理并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 织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事宜,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具体落实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并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管理资料。 第三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 ...
华星创业: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在相关信 息依法公开披露前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
科兴制药: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26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七月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 务,避免及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章 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 制度约束,直至此等信息公开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保证内幕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监管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登记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 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江山股份: 江山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13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 董事长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登记及报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 [1] - 董事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日常管理部门 统一对接监管机构及投资者咨询 [1] - 未经董事会批准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对外传递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2]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包括《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 [5] - 具体范围涵盖: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超过30% 重大投资/交易 主营业务变更 重大诉讼/仲裁 董监高涉嫌犯罪等 [6] - 债券相关内幕信息包括:信用评级调整 重大资产抵押 主要业务停滞等 [6]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畴 - 知情人包括:公司董监高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监高 控股/实际控制公司人员 业务往来获知信息者 [7] - 延伸至:证券服务机构人员 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上市公司收购方/重组交易方及其关联方 [7][9] 登记备案机制 - 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记录知情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知悉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 [8][9] - 档案需保存至少10年 重大事项需同步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10][14]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等外部主体需配合登记 档案需在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 [12][14] 保密与追责措施 - 内幕信息公开前需签订保密协议 控制知情范围 禁止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 [16][17] - 定期报告公告前禁止财务人员泄露数据 禁止在公司内部媒介传播未公开信息 [19] - 违规处罚包括:通报批评/降职/经济处罚 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24][25] 特殊事项管理 - 向行政部门常规报送信息可简化登记 其他情况需一事一记 [13] - 重大事项变更需补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 [14][16] - 外部机构或个人获取未公开信息前需签署保密承诺 [22]
燕麦科技: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8 00:13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公司与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 ...
中材科技: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49
总则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 [2]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和报送事宜 [2] - 审计及法治建设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 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认定标准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4] - 内幕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变动超过30%、重大债务或权益变化、实际控制人业务变化、破产或重组决定、高管涉嫌犯罪等 [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控股企业人员、中介机构人员、监管机构人员等 [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填写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名单、知悉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 [8] - 证券部负责日常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9]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收购方等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在内幕信息公开前送达公司 [10] - 公司需持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接触内幕信息的情况,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 [11][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保存至少10年,重大事项需在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 [14][15] 内幕信息的保密及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履行保密义务,公司可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明确责任 [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18] - 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利用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 [19] - 公司可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将追究责任并报送监管机构 [22]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3][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5]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及时报送。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及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 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
平安电工: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保密工作,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管理,董事会秘书具体组织实施 [2]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7] - 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变化、重大资产交易(超过资产总额30%)、重大担保、债务违约、高管变动等 [5] - 债券相关重大事件包括信用评级变化、重大资产处置(超过净资产20%)、重大损失(超过净资产10%)等 [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人员等11类主体 [7][1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建立知情人档案,包括姓名、职务、知情时间/方式/内容等12项信息 [12] - 重大资产重组、高送转、控制权变更等13类事项必须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 [8][13]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节点时间、参与人员及决策过程 [14] - 登记采用一事一记原则,不同事项需分别记录知情人档案 [15] 保密管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内幕交易,非知情人应避免打听内幕信息 [13][22] - 控股股东讨论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时需控制知情范围,市场传闻导致股价异动时应立即告知公司 [23] - 公司需定期自查内幕交易行为,发现违规需追责并报送交易所 [24] 责任追究机制 - 违规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将面临降职、解雇、赔偿等处分,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26][28] - 中介机构擅自泄露信息可被终止合作,并追究赔偿责任 [27][29] - 处罚结果需报送湖北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 [30] 制度实施与附件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附件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内部/外部)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模板 [16][17][18]
江苏雷利: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江苏雷利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在相关重 大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事务部 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 ...
秦川物联: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组织实 施;公司其他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 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