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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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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家空壳公司、税额超5000万,一张完税证明牵出涉税犯罪网络
新浪财经· 2025-12-30 14:40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结果 - 河南省三门峡市张某、袁某等14人因非法购买和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提起公诉并判刑 法院于2025年10月作出判决 14人分别被判处六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部分人员适用缓刑 并处罚金186.4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8000万余元[1] - 判决生效后 检察机关启动财产刑执行监督 并针对被不起诉人开展行刑反向衔接 督促税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税务机关已对16名被不起诉人员作出处罚决定 931.2万元罚没款项已入库[1][9] 犯罪网络与作案模式 - 犯罪网络由张某实际控制32家名称相似、注册地址集中的空壳矿业公司构成 采用“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模式[2] - 作案动机为享受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总部经济”税收返还政策 由于公司销项税额巨大、税负高 为降低税负以获取政府奖励资金 遂决定购买进项发票进行抵扣[3] - 建立了“受票方—中间人—开票方”的严密作案流程 由会计计算所需税额 经理和出纳联系中间人 中间人对接超过165家开票公司[4] 犯罪规模与非法获利 - 2021年4月至2023年5月期间 张某控制的32家公司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150份 涉及税额5414万元 其中已认证抵扣税额4957万元[4] - 除为自身公司买票外 张某还利用票源优势为其他企业介绍虚开发票或直接虚开发票 例如为王某某控制的两家公司介绍虚开发票59份(税额48.3万元)获利2.3万元 为郭某的企业虚开发票150份(税额193.7万元)非法获利185.8万元[4] - 中间人史某某作为一级中间人 联系30余家开票公司 并发展下级中间人 两年间共介绍虚开发票2423份 税额2295万元 非法获利95万元 开票费一般为价税合计的5.2%到5.6% 中间人赚取0.2%到0.4%的差价[5] 案件侦破与审查起诉过程 - 案件始于2023年5月 公安机关因一份120万元的异常完税证明对三门峡某矿业公司展开调查 发现其接收了某通信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开具的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近990万元 税额81.7万元)但无真实业务往来[2] -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 难以认定以骗税为目的及国家税款损失的具体数额 故将行为性质认定为非法购买(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而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7] - 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进行司法会计审计 确定各企业购买或出售的发票税额及已抵扣税额 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以完善资金回流、获利计算等关键证据[7] - 办案过程中 14名被告人均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检察机关准确区分主从犯 对作用较小者依法不起诉[8]
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典型案例
中国新闻网· 2025-11-24 11:14
税收监管趋势转变 - 我国税收监管正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1] - 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呈现职业化、专业化、智能化新特征,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且更为隐蔽 [1] - 部分行业平台异化为“卖票”平台,严重破坏平台经济公平发展环境 [1] 逃税罪典型案例分析 - 郭某、刘某通过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80份,价税合计1.6亿元,抵扣税款2300余万元,最终以逃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二年 [2][3][4] - 新疆百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阴阳合同”隐瞒收入,不缴、少缴各项税款共计386万余元,占应纳税额30.49%,公司被判处罚金50万元,负责人毛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5][6] - 逃税罪定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为逃避纳税义务,区别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骗税罪 [3][7] 逃避追缴欠税与骗税犯罪手段 - 梁某某通过向亲属账户秘密转移资金累计804万余元,逃避追缴欠税406万余元,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9][10] - 黄某某等人通过循环进出口货物方式,虚构出口贸易,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高达8.7亿余元,黄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12][13][14] - 罗某某等人以“买单配票”手段,购买他人出口货物报关单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款1.4亿余元,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23][24] 虚开发票与平台经济犯罪 - 沈某某利用网络货运平台补录功能,向270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323份,税额8.27亿余元,其行为被认定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16][17] - 陈某某通过票货分离、虚假走账等手段,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骗取税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21] - 平台经济不是法外之地,利用平台倒卖发票将合法平台异化为犯罪平台的行为被依法严惩 [18][19] 新型骗取出口退税手法 - 南京东某铂业有限公司将白银伪报成“溅射靶组件”出口,白银成本占比78.5%,出口白银共计609,377千克,骗取出口退税4亿余元,公司被判处罚金4亿元,负责人姚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25][26] - 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并非覆盖所有商品,白银等限制出口商品不享受退税,将不符合退税政策的产品伪装出口属新型骗税犯罪 [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