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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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萝卜章骗走3.5亿,光大银行起诉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中山证券等机构
观察者网· 2026-01-30 15:32
诉讼案件核心信息 - 中山证券的控股股东锦龙股份披露,其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卷入一桩侵权责任纠纷诉讼,涉案金额近4.9亿元 [1] - 原告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被告包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国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自然人朱东卫 [2] - 案件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26)吉01民初7号 [2] 案件历史背景与诈骗过程 - 案件源于2013年下半年,柳河聚鑫源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孝义因公司债务及个人期货亏损超1亿元陷入财务危机 [2] - 刘孝义结识时任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汽车厂支行行长助理的张磊,为获取贷款,刘孝义虚构收购粮食需求并承诺帮张磊揽储,以此换取3.5亿元贷款支持 [3] - 张磊通过伪造财务报表、房地产评估报告、银行尽职调查报告及授信批复等虚假材料,为骗局做铺垫 [3] - 2014年5月,一个涉及多家金融机构的“银行间委托定向投资”违规操作模式被策划:光大长春分行将3.5亿元存入招行无锡分行,资金再经中山证券转至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最终贷给聚鑫源公司 [3] - 张磊使用刘孝义事先伪造的银行公章和法人章签署协议,并在印章问题被发现后,再次伪造《情况说明》蒙混过关 [4] - 2014年5月30日,3.5亿元资金按计划划转至聚鑫源公司账户,刘孝义使用伪造的《粮食购销合同》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 [4] 资金去向与刑事判决 - 资金到账后,刘孝义迅速转移资金:486.5万元用于支付贷款利息,2000万元作为好处费分给张磊,850万元支付给中间人刘某,7800万元用于归还其他银行贷款,剩余资金用于偿还个人高息借贷和炒作期货并全部亏空 [6] - 2014年8月,招行无锡分行发现异常并报案,刘孝义与张磊相继被抓获 [6] - 2015年11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刘孝义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张磊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6] - 法院仅追缴回2000余万元赃款,3.5亿元本金的绝大部分未能追回 [6] 过往民事纠纷与当前诉讼 - 2015年6月,光大长春分行曾以“存款合同纠纷”起诉招行无锡分行,要求返还3.5亿元本息 [7] - 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相关《同业存款协议》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无效合同,驳回了双方诉讼请求,但指出该判决未涉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认定 [7] - 2026年,光大长春分行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重新提起诉讼,将资金流转链条上的五家机构列为共同被告,索赔3.5亿元本金及1.394亿元资金占用费,合计4.894亿元 [8] - 此次诉讼依据《民法典》,突破了合同相对性,旨在向所有未尽审慎核查义务的参与主体主张连带责任 [8] 案件影响与待决问题 - 案件揭示了金融业务合作中,在印章核验、流程审核等基础风控环节的缺失可能埋下巨大风险隐患 [9] - 目前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涉事机构均未对此次诉讼作出公开回应 [9] - 案件核心待决问题包括:招行无锡分行是伪造文件的受害者还是违规操作责任人、中山证券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在资金流转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光大长春分行能否通过此次诉讼追回十年前损失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