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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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社会关切,食品安全法修法关注重点液态食品
新京报· 2025-09-13 21:41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二审稿日前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二审稿明确,"重点液 态食品目录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修正草案一审稿第三条第二款对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情节严重的,增加了并处罚款。 有的地方、社会公众提出,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涉及多个主体、多个环节,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需进一步研究论证。 对此,修正草案二审稿聚焦此次修法针对的特定问题,明确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重点液态食 品散装运输,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安全法此次修改主要针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补齐了这两个方面法律上 的短板缺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沈金强表示。 在分组审议中,与会人员认为,修正草案以"小切口"模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突出问题,但面对食 品安全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仍需尽快启动全面修法。 针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补齐法律短板 中国现行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施行,2015年进行全面修订,2018年和2021年进行两次修正。全国人大常 委会委员孙宪忠介绍说,现在再次进 ...
加强监管、加大惩处力度,食品安全法修法又将有新规
新京报· 2025-09-05 19:21
立法进程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第二次审议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 [1] -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已于2025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 [2] 修法核心内容 - 此次修改采取“小切口”模式,聚焦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和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1][3] - 规定国家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并明确发货方、收货方、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等有关主体的义务 [3] 监管机制调整 - 规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2]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准运证明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行为规定相应法律责任 [3] 法律责任与处罚 - 对未按要求进行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以罚款 [2] - 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运输记录、运输容器清洗凭证等单据的行为增加规定法律责任 [2][3] - 对未履行相关查验、核验义务的行为增加规定法律责任 [2][3] 意见征集与采纳 - 2025年6月27日至7月26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136人次提出的3778条意见 [2] - 社会公众主要就明确目录调整机制、完善各方法律责任等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 [2] - 全国人大代表和湖南长沙、贵州毕节等3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对优化监管措施、完善法律责任等提出意见建议并被采纳 [2]
食品安全法修法:未按要求运输重点液态食品的,将加大处罚
南方都市报· 2025-09-05 18:50
立法动态 -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将于9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1] - 此次修改采取“小切口”模式,聚焦突出问题,急用先行 [1] - 草案二审稿拟明确对未按要求进行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1] 监管措施 - 规定国家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1] - 对发货方、收货方、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等有关主体的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1]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准运证明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行为规定相应法律责任 [1] -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有关运输记录、清洗凭证等单据行为规定相应法律责任 [1] - 对未履行有关查验、核验义务等行为规定相应法律责任 [1]
食品安全法拟修法,市场监管总局局长谈及“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
新京报· 2025-06-26 10:05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核心内容 - 中国拟修订食品安全法以解决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漏洞 暴露问题源于2024年媒体曝光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 [1] - 当前全国有1.6万辆罐车从事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1] - 现行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施行后历经2015年全面修订及2018年、2021年两次修正 本次修正草案聚焦三大方向 [1] 重点液态食品运输监管强化 - 草案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需满足条件并取得准运证明才能从事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 [2] - 明确发货方、收货方、承运方义务 规定运输容器须专用且及时清洗 禁止装运非食品物质 [2] - 严禁伪造或篡改运输记录、容器清洗凭证等单据 [2] 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管理升级 - 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 生产企业须严格按注册技术要求生产 [2] 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加大 - 对无许可从事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的行为设定严格法律责任 [2] - 提高未按规定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行为的处罚标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