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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物质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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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首票“食药物质分类管理”进口业务落地南阳
河南日报· 2026-01-19 07:45
政策改革核心 - 海关总署、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自2025年12月3日起试点实施进口食药物质分类管理措施 [1] - 改革建立《试点实施进口分类监管食药物质清单》,对包含西洋参在内的30种进口食药物质试点实施分类管理 [1] - 新规明确规定进口申报需明确用途,非药用用途免于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标志着食药物质监管从“一刀切”向“精准化”转变 [1] 行业影响与痛点解决 - 食药物质指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常见如八角茴香、山药、枸杞子 [1] - 以往进口管理中,食药物质常被统一按药品监管,企业需申领《进口药品通关单》才能通关 [1] - 旧有审批流程繁琐、耗时较长,增加了企业的人力和资金成本,成为制约相关产业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 [1] - 本次改革旨在支持食药物质进口贸易发展,解决产业堵点 [1] 具体案例与实施 - 2025年1月16日,南阳某公司申报进口的20公斤西洋参从加拿大多伦多运抵,在南阳海关顺利通关放行 [1] - 该案例是上述新规生效后,河南省首票适用分类监管措施进口的食药物质 [1] - 南阳海关在改革公告发布后,第一时间调研摸底,了解辖区内企业进口需求,并“一对一”开展政策宣讲和全流程通关指导 [2] - 海关帮助企业申办《濒危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口证明书》等材料,保障改革政策充分惠及企业 [2] 未来展望与举措 - 南阳海关下一步将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进出口贸易便利化改革 [2] - 海关将聚焦辖区产业发展实际,探索更多惠企服务举措 [2] - 相关举措旨在为南阳市高水平开放和外贸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2]
全国首票适用食药物质分类管理措施进口业务落地山东
大众日报· 2025-12-17 09:07
政策与监管改革 - 中国海关总署等部委发布的《关于试点实施进口食药物质分类管理措施的公告》于12月3日生效,对30种试点商品实施进口分类监管 [1] - 改革核心内容是:对于非药用用途的食药物质进口,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 [1] - 此次改革前,进口小茴香等食药物质是按药品监管,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 [1] - 此次改革是全国首票适用分类管理措施进口的食药物质商品 [1] - 早在2024年6月,枣庄海关已创新实施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允许企业使用《进口商品用途证明》替代《进口药品通关单》 [1] 对公司的影响 - 山东美吉贸易有限公司成为新政生效后全国首家适用分类管理措施进口食药物质的企业,其一批调味料于12月5日在枣庄海关完成通关 [1] - 公司业务经理表示,改革前因非药用生产经营企业身份而无法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导致进口流程费时费力费钱 [1] - 改革后,公司进口同类商品的流程更优、时间更短、成本更低,并可足不出户办理全部进口手续 [1] - 海关在公告发布后第一时间研究落实细化措施,并“一对一”宣讲帮助公司熟悉流程,确保改革红利释放 [1] 对行业与市场的影响 - 食药物质指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常见的小茴香、肉豆蔻等调味料均属此类 [1] - 改革旨在推动非药用用途的食药物质商品便利通关 [1] - 滕州干杂海货市场是中国北方最大的香辛料集散地,聚集了3200余家商户及企业,交易遍及全球40多个国家及地区,市场内多家商户经营销售食药物质商品 [1] - 市场负责人认为,分类管理措施让企业更高效地进口优质香辛料,将进一步巩固该市场在全国供应链中的枢纽地位 [1] - 此前枣庄海关的改革已指导企业建设运营公用型保税仓库,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