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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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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建设 相关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正酝酿
第一财经· 2025-10-03 10:34
标准修订背景与目标 - 生态环境部正酝酿修订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以提供更规范的指引 [1] - 修订旨在适应新时期对饮用水水源地精准化、科学化保护的需求 聚焦当前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1] - 目标是以更高标准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 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1] - 国家规划要求到2025年 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 [1] 现行标准实施成效与不足 - 自2016年首次发布实施以来 该标准支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相关措施的实施与考核 [1] - “十四五”期间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水源地“划、立”工作基本完成 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基本完成清理整治 [2] - 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划定2.4万个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 - 现行标准与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存在衔接缺口 部分条款在实际管理中可操作性不足 [3] - 现行标准缺乏完善的信息共享建设要求 [4] 修订新增内容与技术要求 - 新规明确在保护区内实施污染物排放禁止和限制性技术要求 在准保护区推行总量控制与行业负面清单 [4] - 新增关于尾矿库的举例 同时增加农业面源 城市径流等在非点源中的举例 [4] - 新增生物预警监控定义及要求 即利用生物监测设施根据生物行为变化对水质进行综合分析监控 [5] - 提出按照“实测实评”原则 采用实际监测数据进行水环境质量评价 以客观反映受自然地质条件影响的水质状况 [5] - 要求在取水口及周边可能污染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5] - 规定保护区内农田退水需经生态沟渠 人工湿地净化后循环利用 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 - 要求保护区内城镇雨洪排口开展溯源整治 禁止排放污水 [5] - 规定保护区内无新增经济林 农业种植禁止使用农药 严格控制化肥等非点源污染 [5] 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 - 保护区内雨洪排口存在雨污混排问题 极端情况下威胁水质安全 需建立雨污分类管理体系 [4] - 保护区内存在的农业种植 原住居民住宅及新农村建设工程暴露出粮食安全 民生保障与水质保护的矛盾 需细化相关管控要求 [4] - 允许地方根据水系 风险源 自然条件及水华态势特征科学布设及动态调整监测断面 [4]
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相关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正酝酿
第一财经· 2025-10-03 10:26
政策制定与修订 - 生态环境部正酝酿修订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制定《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标准》[1][2]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旨在适应新时期精准化科学化保护需求[1] - 修订背景为污染防治重心转移和深层次问题凸显 需以更高标准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1] 政策目标与现状 - 政策目标为到2025年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2] - 目前各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均为优先保护单元 禁止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开发建设活动[2] - 全国已累计划定2.4万个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 现行标准问题与修订方向 - 现行标准部分条款可操作性不足 与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存在衔接缺口[3] - 修订将建立雨污分类管理体系 明确差异化污染防治要求以解决雨洪排口问题[3] - 修订将细化农田退水管控 居民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要求以解决农业种植和居民住宅引发的矛盾[3] 新增技术要求与措施 - 征求意见稿在点源中增加尾矿库举例 在非点源中增加农业面源 城市径流等举例[4] - 新增生物预警监控定义及要求 利用生物行为变化对水质进行综合监控[4] - 提出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要求农田退水经净化后循环利用 禁止保护区内使用农药和新增经济林[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