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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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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7 21:15
悍高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方案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00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13] -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00.1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0%,由国泰君安君享悍高集团1号资管计划全额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 [4][13] - 战略配售对象限售期为12个月,自上市之日起计算,符合深交所实施细则要求 [13][15] 战略投资者构成及资质 - 君享1号资管计划由发行人32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设立,实缴资金7,500万元,人均认购金额分布在数十万至数百万元区间 [4][5][6][7] - 资管计划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产品编码SAYJ89),由国泰君安资管作为实际支配主体进行独立运作 [4][9] - 参与人员均与悍高集团或其全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覆盖五金事业部、厨卫事业部、电商事业部等核心业务线管理层 [5][6][7] 合规性审查要点 - 战略配售方案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深交所2025年修订版实施细则要求 [4][9][15] - 资金来源于参与者自有资金,不存在代持、利益输送或《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列示的禁止性情形 [11][17] - 保荐机构子公司国泰君安资管与发行人无直接关联关系,资管计划运作独立于发行主体 [10][17] 发行结构设计 -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若网上申购不足,战略配售股票可回拨至网下发行 [14] - 最终配售股数将根据T-2日确定的发行价格动态调整,计算公式为:认购金额上限/发行价格后向下取整 [13][14] - 发行后总股本将扩充至4亿股,战略配售占比严格控制在10%的监管上限内 [13][14]
山大电力: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0 21:20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战略配售核查 战略配售投资者基本情况 - 参与主体为兴证资管鑫众山大电力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山大电力员工资管计划"),产品编码SAYH73,属权益类投资,成立日期2025年5月8日,到期日2028年5月7日,备案日期2025年5月16日 [3][4] - 实际支配主体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证资管),系保荐人兴业证券全资子公司 [3] - 资金规模合计5970万元,由10名高管及核心员工全额认购,包括副董事长、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主任等职务人员 [4][5] 战略配售方案与资格 - 配售比例不超过公开发行数量的10%(407.20万股),认购金额上限5970万元,限售期12个月 [8][9] - 山大电力员工资管计划属于"发行人高管与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资格要求 [6] - 资金来源为委托人自有资金,无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利益输送行为 [6][7] 关联关系与合规性 - 山大电力员工资管计划参与人与发行人存在劳动关系关联,管理人与保荐人存在股权关联 [6] -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未承诺股价上涨、费用分成等禁止性条款,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合规要求 [10][11] 法律结论 - 战略配售投资者选取标准及配售资格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要求 [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