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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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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博士加硕士双学位项目试点管理办法
新浪财经· 2026-01-13 10:14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试点设置管理办法》,旨在推动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创新 [1] - 政策制定背景源于2023年以来教育部推动部分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试点建设学科交叉中心,部分高校已探索设置相关项目并取得可复制的有益经验 [1] - 政策原则为“少而精、高起点、重交叉”,紧扣国家科技自立自强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需求 [2] 试点与遴选机制 - 试点高校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博士学位授予资格自主审核单位范围内遴选确定,目前主要集中在“双一流”高校 [1][5] - 项目依托学科交叉平台、跨学科创新研究团队、科研项目等情况有组织地论证并试点设置少量项目 [1] - 培养对象是少数有能力在完成博士学业同时攻读相关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需分别达到两个学位的要求方可申请相应学位 [1] - 学生遴选应坚持“能力匹配、兴趣驱动、导师协同”原则,严控入口质量,重点考查学生的跨学科学术基础、时间管理能力和科研潜力 [3] - 遴选过程需强化导师协同机制,充分听取博士生导师意见,并与拟攻读硕士学位的导师团队沟通,形成“双导师”或“导师组”共识 [3] 培养方案设计 - 培养方案需体现“交叉融合、课程重构、成果区分”,课程体系需重构而非简单叠加,通过设计交叉课程实现学分互认与知识融合 [4] - 研究内容需有机衔接,硕士学位研究应成为博士学位研究的“支撑或补充”,硕士论文课题要来自交叉学科相关研究方向 [4] - 需严格区分学位成果,确保博士与硕士学位分别以不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申请,在开题阶段即明确两个学位的研究边界与创新点 [4] 组织与平台支撑 - 2023年以来教育部推动建设的学科交叉中心为项目提供了组织载体和制度化支撑平台 [5] - 试点高校应将双学位项目纳入交叉中心整体规划,统筹课程、导师、实验室资源,建立跨院系学分互认、导师互聘、经费共担机制 [5] - 需设置合理的分流退出机制,对于无法兼顾双学位的学生允许其回归单一学位轨道,对于未达硕士学位要求的学生以适当形式认可其学习经历 [5] 未来推广建议 - 建议在首批试点取得成熟经验后,分阶段扩大试点范围,遴选学科特色鲜明、产教融合深入的地方高校在特定领域开展进一步试点 [5] - 鼓励“双一流”高校与地方高校联合申报双学位项目,共享课程资源、导师团队和实验平台,降低地方高校启动门槛 [6] - 建议在教育评价改革中,对地方高校开展交叉培养的成效给予政策倾斜,如在学位点评估、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中予以认可 [6] - 项目是人才培养范式的深度变革,对于机械工程、能源动力工程等传统工科,需主动拥抱交叉融合以在国家战略赛道中焕发新生 [6]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 做好博硕双学位项目试点设置管理
央视网· 2025-12-29 15:36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试点设置管理办法》,旨在引导高校加快培养具备跨学科视野、具有较强学科交叉研究和转化应用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1][3] - 项目试点设置坚持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重在改革创新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严把学位授予质量 [3] 项目定义与设置主体 - "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由试点高校自主设置,支持项目学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同时攻读另一个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 [2][3] - 试点高校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博士学位授予资格自主审核单位范围内遴选确定 [3] - 项目设置的两个学科专业原则上均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应居于国内前列 [4] 项目设置程序与周期 - 设置程序包括:制定项目设置与实施方案、聘请7名以上专家评议(校外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15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报学校决策机构研究决定 [5][6][7] - 博硕双学位项目以5年为一个周期,完成备案后方可实施 [8] 项目内容与培养要求 - 项目主要面向在校博士生二次遴选,遴选过程应听取博士生导师意见并公示结果 [9] - 课程教学注重多学科核心知识讲授,提升学生跨学科研究能力,课程设计需满足两个学位的基本要求 [9] - 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领域应互有交融,硕士学位研究一般为博士学位研究的支撑或补充 [10] - 鼓励由博士、硕士两个学科专业的导师或导师组共同指导,并依托学科交叉中心等平台进行管理 [11] - 学生须以不同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申请两个学位,获得博士学位同时或之后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11] - 未能达到博士学位要求的学生,若符合条件可按有关规定转为申请硕士学位;未能达到硕士学位要求的学生,其学习经历可获适当形式认可 [11] 监督管理机制 - 试点高校需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建立校内跨院系协调机制,加大资源投入与监督管理 [12] - 试点高校需在项目实施第3年组织中期评估,第5年组织期末评估,评估结果需公开,评估合格可继续开展下一期备案,不合格则自动终止 [12]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项目备案、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培养过程和学位授予质量开展动态监测,对出现质量问题的试点高校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可撤销相应学位授予点 [12]
“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试点如何设置?教育部详解
央视网· 2025-12-29 15:29
政策背景与目标 - 政策旨在响应科技发展和国家战略对学科交叉融合与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需求 加快培养适应科技与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2] - 2023年以来 教育部已推动部分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试点建设学科交叉中心 探索设置“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 并取得了可复制的有益经验 [2]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订《办法》是为了支持相关高校先行试点 并对项目的内涵定位 设置程序 主要内容 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 以规范有序设置项目 [2] 项目定位与原则 - “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由试点高校自主设置 围绕科技发展 产业变革 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等重大需求 依托优势学科和交叉平台进行多学科协同育人 [3] - 项目支持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同时攻读另一个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 目标是培养具备跨学科视野和较强交叉研究及转化应用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3] - 试点工作坚持“少而精”原则 试点高校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博士学位授予资格自主审核单位中遴选 高校依托平台和团队论证设置少量项目 培养对象为少数有能力的博士研究生 [3] 项目设置要求 - 项目设置采用备案制 试点高校需严格按要求执行 [4] - 项目依托的两个学科专业原则上均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资格 其中博士学位相关学科专业的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应居于国内前列 [4] - 试点高校需严格论证并制订项目设置方案 实施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 组织专家评议并公示 完成备案后方可实施 [4] - 项目内容鼓励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注重培养学生跨学科视野和能力 在课程教学和科研创新上体现多学科交叉融合特点 并鼓励依托学科交叉中心等平台加强指导与管理 设置合理的分流或退出机制 [4] 质量保障机制 - 严把学位质量 项目主要面向在校博士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 博士学位的攻读是重要基础 同时注重对学生攻读硕士学位的基本素质能力及潜力考核 [5] - 项目学生须以不同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分别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 并分别达到两个学位的要求 在获得博士学位同时或之后 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6] - 严格项目管理 试点高校应制定项目管理办法 规范毕业与学位授予 并在项目实施第3年进行中期评估 第5年进行期末评估 评估结果需公开 评估合格可继续备案 不合格则自动终止 [6] - 加强质量监督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培养过程和学位授予质量开展动态监测 在学位授予点合格评估中加强监督 对出现质量问题的试点高校进行约谈 限期整改 问题严重的经批准后可撤销相应学位授予点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