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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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保障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
西安日报· 2025-06-09 11:16
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 - 西安市发布《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强化用人单位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主体责任,明确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并开展夏季高温天气送清凉活动 [1] 用人单位责任与措施 - 用人单位需在高温天气户外或高温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及保健用品 [2] - 当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时,用人单位需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 [2] 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标准 -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6月15日至9月15日,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费用列入企业成本 [3] -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适用于35℃以上室外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情况,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3] 监督检查与送清凉活动 - 各区县及开发区人社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 - 用人单位需开展送清凉活动,为快递员、外卖员、环卫保洁、建筑工人等一线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物资和关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