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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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违约往事
经济日报· 2025-11-09 06:22
文章核心观点 -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Sebastian Edwards的著作《美国违约》揭示了一段被主流叙事遗忘的历史:1933年罗斯福政府通过废除“黄金条款”等方式,实质上构成了大规模债务违约 [1] - 这一历史事件挑战了美国崇尚法治和信守契约的国家形象,并表明在国家主权与生存发展的根本需求面前,“契约精神”的韧性可能比想象中脆弱 [6] - 作者将债务违约分为“可理解的赖账”和“恶意逃废债”两类,并分析了为何美国违约后能迅速恢复市场融资能力,而阿根廷等国则陷入长期困境 [5] - 书中探讨了美国未来发生类似“赖账”事件的可能性,指出风险可能来自隐性债务,而非明面上的公共债务 [7] 1933年美国债务违约的历史背景 - 1929年至1932年间,美国陷入大萧条,物价暴跌触发了“债务—通缩”的恶性循环 [1] - 罗斯福总统认为打破通缩的关键在于实现美元的“再通胀”,即让美元与黄金脱钩并大幅贬值 [1] - 当时面临的法律障碍是“黄金条款”,该条款要求债务人以黄金偿还债务,到1933年含有此条款的债务占到GDP的180% [2] 罗斯福政府的违约措施 - 第一项措施是1933年4月5日强制收缴黄金,禁止私人持有黄金,要求以20.67美元/盎司的官方价格售予联储 [3] - 第二项措施是1933年5月国会通过《托马斯修正案》,授予总统让美元贬值最高50%的权力 [3] - 第三项措施是1933年6月5日国会通过《第10号联合决议案》,宣布所有合同中的“黄金条款”一律无效 [3] - 第四项措施是1934年1月31日将美元官方金价从20.67美元/盎司抬升至35美元/盎司,相当于美元对黄金贬值69% [3] 违约事件的后果与比较 - 废除“黄金条款”并未对美国政府信誉或债券需求造成严重损害,美国经济很快走出通缩并开始复苏 [3] - 2001年阿根廷债务危机时,政府将以美元计价的债务强制转换为比索计价,实质构成违约,导致诉讼缠身和金融信誉丧失 [4] - 作者将美国1933年违约归类为“可理解的赖账”,由大萧条的极端危机引发;而将阿根廷2001年违约归类为“恶意逃废债” [5] - 美国违约遵循了完整的法律程序,从国会立法到最高法院裁决,而阿根廷违约则缺乏此类程序 [5] 历史事件的启示与未来风险 - 在“契约精神”与“国家必要性”之间,后者被置于优先地位,美国公民持有和交易黄金的权利被剥夺长达41年(1933-1974年) [6] - 这一历史先例挑战了“债务必须无条件偿还”的传统观念,表明极端冲击可能为“债务调整”提供合法性背书 [6] - 作者认为美国未来因已脱离金本位和实行浮动汇率,无需公然废除合同条款,但隐性债务(如养老、医疗承诺)可能引发债务重组 [7] - 当前美国债务形势与20世纪30年代的根本不同在于国力变迁,其经济科技领先地位正被逐渐赶超,若再次违约可能难以获得市场原谅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