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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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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行为疑点重重,同宇新材IPO如何管理“声誉风险”?
新经济IPO核心观点 - 同宇新材料创业板IPO进入提交注册阶段,但面临业绩下滑和股东声誉风险双重压力 [3][5] - 第三大股东纪仲林关联企业存在失信记录及司法诉讼,其退出津东车队的敏感时机可能引发监管关注 [3][9][15] - 公司实际控制权结构存在疑点,纪仲林作为最大初始出资人未被认定为实控人,其真实角色需进一步澄清 [19][22] 下滑下的上市冲刺 -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000万股,募资13亿元用于江西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5] - 2022-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1.93亿元、8.86亿元(-25.73%)、9.52亿元(+7.45%),净利润连续两年下滑12.77%和12.80% [5] - 产能利用率超负荷达116.37%,但产品单价大幅下降(如高溴环氧树脂2023年降幅39.17%) [5] - 研发费用率仅2.27%远低于行业均值5.43%,客户集中度高达79.43% [5] 股东存在重大声誉风险 - 纪仲林关联企业津东车队因挂靠货车致死事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履行赔偿55.88万元 [15] - 纪仲林在2019年5月法院强制执行前退出股东,由关联人李艳所接手,涉嫌规避法律责任 [9][15] - 证监会2024年新规明确将"背信失信情况"纳入IPO审核,津东车队后续仍发生多起致命事故 [9][16] 大股东角色存疑 - 公司设立时纪仲林实际出资1600万元占比53.33%,但通过赠与形式使张驰、苏世国成为实控人 [19][20] - 纪仲林主导拍卖公司核心资产广东同步化工土地房产并支付2042万元,远超其他股东贡献 [21] - 公开活动中纪仲林处于核心位置,招股书对其实际控制力的披露可能存在不实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