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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更正维护操作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6 22:32
宁波市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更正操作指南 - 宁波市2025年度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缴纳期限为202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3] - 纳税人需在2026年3月1日前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完成已有房产、土地税源信息的修改 [3] - 税源更正有两种主要方法: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申报更正与作废”路径进入,或直接在电子税务局搜索栏搜索“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 [5] - 查询到《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后,需点击“更正”进入明细表,分别对土地和房产的税源基本信息及应税明细进行补录或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5][6][8][10] - 对于拥有不动产权证的纳税人,必须在“不动产单元号”栏次填报符合规则的不动产单元号 [5] - 必须规范填报的关键信息包括:占用土地面积、土地取得时间与方式、土地性质;房屋坐落地址、房产取得时间、建筑面积、房产原值,以及若有出租则需填报出租房产原值与面积 [5] - 税务机关会定期监测税源数据质量,对未采集或采集不规范的信息将通知纳税人更正 [5] - 税源维护数量较多的纳税人需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操作 [12]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 -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多项税收优惠 [18][19] - 核心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19][20][21] - 该减半征收政策可与个体工商户享受的其他现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22] - 重点群体创业税费减免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持证人员在从事个体经营时,自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24][25][26] - 退役士兵创业税费减免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28][30][31] -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33][34] -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36][37] - 个体工商户从事特定行业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9][40][41] - 办理2025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43] 其他涉税事项公告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等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铁路运输企业通过铁路客票系统办理境内旅客运输售票、退票、改签业务时,可开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16]
马云预言说破了?不出意外2025年起,手上有2套房的家庭,或不得不面临3大难题
搜狐财经· 2025-08-12 06:35
房价回撤数据 - 温州房价从历史峰值33,162元下跌63.14%至12,225元,为回撤幅度最大城市[1] - 东莞、惠州、*BAH回撤幅度均超48%,当前房价分别为12,511元、6,818元、9,051元[1] - 深圳、上海、北京回撤幅度分别为30.06%、20.02%、17.80%,当前房价56,321元、58,287元、51,876元[2] - 中国香港房价从186,180元下跌32.68%至125,339元[1] 房价下跌原因 - 住房供应过剩,三四线城市新区空置率达70%以上[5] - 居民杠杆率从10%飙升至60%,80%家庭财富集中在房产[7] - 城镇化率增速从1.4%降至0.5%,出生率持续走低导致需求萎缩[9] 多套房家庭困境 - 房产流动性骤降,部分房源挂牌1-2年无法成交[11] - 持房成本持续上升,租金覆盖率不足房贷50%[13] - 三四线城市出租难度加大,年轻人口外流导致租赁需求下降[19] - 房产税试点预期加剧持有压力,维修保养费用逐年递增[15][21] 市场结构性变化 - 保障性住房供给增加,人才公寓分流商品房需求[5] - 租金下行趋势明显,以租养贷模式难以为继[17] - 2015年棚改货币化推动580万套住房入市,加速库存积累[5]
支出前置,聚焦民生——1-2月财政数据解读【财通宏观•陈兴团队】
陈兴宏观研究· 2025-03-24 22:41
财政收支总体态势 - 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万亿元,同比增速-1.6%,低于去年全年1.3%的增速及0.1%的预算目标,完成进度19.9%低于近五年均值20.7% [1][3] - 广义财政赤字达6217亿元创同期新高,广义财政收入、支出增速分别为-2.9%、2.9%,均不及预算目标 [2] - 财政支出前置发力特征明显,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万亿元同比增3.4%,进度15.2%为2016年以来次高 [1][5] 收入结构分化 - 中央/地方收入增速分化:中央收入同比-5.8%,地方收入同比2% [3] - 税收与非税收入分化:税收收入增速-3.9%,非税收入增速11% [3] - 个人所得税显著改善:同比增速26.7%,反映居民收入边际改善;企业所得税增速-10.4% [4] - 地产相关税收承压: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合计拖累税收增速1个百分点 [4] 支出结构变化 - 中央支出增速8.6%显著高于地方支出增速2.7% [5] - 民生领域支出占比提升:教育、社保就业等民生类支出占比显著抬升,基建领域支出占比回落 [6] - 分项增速差异:卫健、节能环保、文旅传娱、社保就业支出增速回升,农林水、科技、城乡社区支出增速回落超10个百分点 [6] 政府性基金表现 - 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速-10.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速-15.7% [7] - 政府性基金支出增速1.2%,高于去年全年0.2%但低于年初目标增速23.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