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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将整治“神医”广告乱象
南方都市报· 2025-08-13 19:41
核心观点 - 三部门联合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以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 明确区分合法医疗信息公示与违法广告的界限 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1][2] 监管政策 - 《指南》重申《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原则 严格限定医疗广告发布主体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 从源头防止违法广告误导就医选择 [1] - 明确区分医疗信息公示、健康科普与医疗广告的界限 精准打击借科普形式变相发布违法违规广告的行为 [1] - 理清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职责分工 强化协同监管以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2] 行业影响 - 医疗机构需按程序规范进行医疗信息公示和健康科普 此类举措有助于公众获取就医信息和医学知识 但需防范异化为不当牟利手段 [1] - 三部门将加强对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的培训 提升医疗广告监管能力和清理整治"神医"广告乱象的力度 [2] - 鼓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卫生健康及中医药管理部门细化协同监管机制 织密监管网络并发挥跨部门合力 [2]
警惕“假科普真广告”!市场监管总局严打医疗广告变相营销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8-13 18:18
行业监管政策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及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以严格规范医疗广告发布活动 [5] - 新规明确限定医疗广告发布主体仅限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 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禁止自行或委托发布医疗广告 [1][7] - 政策针对互联网医疗快速发展背景下医疗广告与医疗信息及健康科普形式趋同的问题提出更具操作性的监管规则 [3][7] 市场乱象整治 - 部分不法经营者假借健康科普名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甚至虚构名院名医信息误导患者就医选择 [3] - 无资质黑医院及黑医生发布广告误导群众就医选择的问题成为社会集中反映的焦点 [1] - 监管部门将细化完善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 推进广告监管规则与行业管理政策衔接以形成跨部门监管合力 [9]
三部门联合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加强医疗广告监管
新华网· 2025-08-13 17:56
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记者赵文君)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13日联合发 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为有力打击违法医疗广告提供更为清晰、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引。 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市场稽查专员谷保中介绍,由于医疗广告、医疗信息和医疗科普在表现形 式上接近,广告监管实践中难以有效区分,对医疗机构开展正常医疗信息公开和面向公众的医疗科普造 成困扰,给变相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提供了可乘之机。 【纠错】 【责任编辑:施歌】 据了解,今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指南主要针对医疗广告监管执 法的原则和具体监管规则作出细化规定,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更加明确的执法指引和实操指南,对查处 医疗广告违法案件过程中规范行使裁量权进行细化,对互联网平台防范和制止违法医疗广告信息发布和 传播的责任义务作出规定。 谷保中说,这两个指南都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原则,为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平台划定了更为清晰的 红线。在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精准打击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同时,有助于防范和制止医疗行业商业 营销宣传领域的"内卷式"竞争。 聚焦社会反映集中的无资质"黑医院""黑医生"发布广告误导群众就医选择的问题,此 ...
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 《医疗广告认定指南》
央视网· 2025-08-13 17:08
政策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1] - 《指南》明确了医疗广告的定义 发布主体 认定原则 具体情形及部门协同规定[1] - 对不构成医疗广告的情形进行细化 列举借医疗信息公示和医疗健康科普变相发布广告的具体情形[1] 监管机制 - 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卫生健康 中医药部门间的线索移送 情况通报等制度性安排[1] - 有助于准确认定和打击利用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1] 市场影响 - 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医疗广告市场环境[1] - 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1]
整治市场乱象 对未成年医美广告“零容忍” 医疗广告监管新规来了
扬子晚报网· 2025-05-14 15:53
医疗广告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细化医疗广告监管规则 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广告活动并维护市场秩序 [1][2] - 新规针对2007年旧办法的不足进行更新 解决机械式执法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特别结合互联网媒介发展和医疗服务行业现状 [2] - 明确医疗广告合法与违法的边界 例如调整背景颜色或增加联系电话等不影响实质内容的修改不被认定为违规 [2] 虚假医疗广告认定标准 - 虚构或冒用患者、医生、医疗机构名义进行推荐证明的行为可认定为虚假广告 [3] - 对功效、安全性作无依据断言或保证 包括缺乏事实依据的治愈率、有效率宣传属于虚假广告 [3] - 虚假表述医疗机构隶属关系或评级信息误导就医选择的 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将移送公安机关 [3] 重点监管领域 - 专门规定医疗美容广告 禁止以未成年人为对象推介非治疗性医美项目 违者从严查处 [3] - 制造容貌焦虑、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医疗广告被明确禁止 [3] - 宣传癌症治愈率或对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作安全性断言等行为将面临从重处罚 [4] 行政处罚与合规指导 - 遵循过罚相当原则 综合考量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处罚 [5] - 广告内容属于医疗机构应公开信息且有法律文件证明的 可不予行政处罚 [5] - 将开展点对点合规辅导 重点针对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平台企业提升合规水平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