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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暂免收取!
证券时报· 2025-03-21 19:28
中国结算出台三项举措支持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 核心观点 - 中国结算推出三项新举措助力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 包括允许信用债ETF试点质押式回购 拓宽受信用保护债券回购范围 暂免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 旨在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债券融资[1] - 三项举措分别针对债券ETF流动性提升 信用保护工具扩容 以及融资成本降低 形成政策组合拳[2] 信用债ETF配套机制优化 - 中国结算允许符合资产净值≥20亿元 做市商≥5家等条件的信用债ETF开展交易所质押式回购 明确排除可转债/次级债品种[4] - 此举补齐信用债ETF发展短板 是2013年政府债ETF回购创新后的新突破 预计将提升产品流动性和交易活跃度[4] - 债券ETF市场规模已突破2000亿元 质押式回购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此前国债ETF已具备该功能[5] - 证监会1月方案已部署将信用债ETF纳入质押库 此次落地符合市场预期[2][5] 受信用保护债券回购范围拓宽 - 修订后的《暂行办法》将受信用保护回购担保品范围放宽至主体AA级债券 较原AA+门槛降低[7] - 自2021年推出该业务以来 已有11家机构参与 支持60余家企业发行超1000亿元债券[7] - 2022年已先行放宽科创/民企债券评级要求 本次进一步扩容将惠及更广泛中小企业[7][8] 债券发行人降费措施延续 - 2025年5月至2026年底 继续暂免绿色债/科创债发行人服务费 并延长民企债服务费及结算费减免[10] - 民企债费用减免政策自2022年实施 原定2025年6月到期 现延期至2026年底[10] - 近年已累计减免受疫情影响地区债券费用 本次扩容降费范围聚焦科技创新/绿色低碳领域[10]
刚刚!中国结算,三箭齐发!
券商中国· 2025-03-21 19:14
文章核心观点 3月21日晚间中国结算出台三项举措助力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包括允许信用债ETF试点开展交易所质押式回购、拓宽受信用保护债券回购范围、暂免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1][2] 进一步补齐信用债ETF发展短板 - 3月21日中国结算允许符合条件的信用债ETF产品试点开展交易所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明确资格标准、申请与受理程序及持续期管理要求等事项 [4] - 此举满足市场对信用债ETF入库开展回购交易的需要,有助于提高产品流动性、吸引力和交易活跃度,推动二级市场建设,吸引长期资金入市,支持企业债券发行融资并降低成本 [4] - 近年来我国债券ETF市场规模及成交快速增长,全市场债券型ETF规模已突破2000亿元,信用债ETF纳入质押式回购后市场将迎来更好发展 [5] 进一步拓宽受信用保护债券回购范围 - 3月21日中国结算修订发布《暂行办法》,再次放宽受信用保护回购担保品范围至主体AA级债券 [7] - 自2021年受信用保护回购业务推出以来,已有11家机构申请成为合格创设机构,支持60多家企业发行超1000亿元债券融资 [7] - 本次拓宽范围将更好满足中小民营企业债券回购需求,促进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发展,便利发行人债券融资 [8] 进一步降低债券发行人融资成本 - 3月21日中国结算明确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暂免收取绿色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人服务费,继续暂免收取民营企业公司债券发行人服务费及债券结算费 [10] - 近年来中国结算陆续实施多项债券发行人降费措施,此次扩大暂免范围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继续暂免债券结算费有利于提高市场活力 [10]
一律所收监管函!
梧桐树下V· 2025-01-16 21:16
深交所对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监管函 - 深交所对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当事人出具监管函,指出其在永安林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2][4] - 违规行为包括对现场参会股东情况核验不到位、监票流程不规范,法律意见书对相关事项表述不规范 [4] - 签字律师李敏、张晓萌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6] 违规行为的具体内容 - 律师事务所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和第12.1.2条的规定 [5] - 签字律师同样违反了上述规则,未能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 [6] 监管要求 - 深交所提醒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勤勉尽责、诚实守信,遵守业务规则和职业道德准则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