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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赋能,协同共治!烟台构建网络市场监管新格局
齐鲁晚报· 2025-12-19 08:45
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机制与成效 -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以机制创新、技术赋能、协同共治为核心,探索“网络+监管”新模式,旨在构建线上线下全覆盖的网络市场监管新格局 [1] - 2024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涉网案件1200余件,网络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获得山东省委、省政府督查激励 [1] 顶层设计与制度建设 - 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网络+监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为工作提供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1] 技术赋能与精准监测 - 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对网络交易活动的常态化、全覆盖、高频次扫描 [2] - 在“3.15”、“6.18”、“双十一”等重要消费时段固定开展全年5次全领域集中监测,以防范系统性风险 [2] - 2024年以来已开展40余次专项监测(如直播营销),累计发现、取证并固证有效违法线索965条 [2] - 对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的416条网络违法线索,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 [2] 内部协同与跨领域监管合力 - 通过机制创新打破科室壁垒,实现从“单打独斗”到“集团作战”的转变,网监科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3] - 广告条线查办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294件 [3] - 质量监管条线通过数据抓取锁定线上质量违法行为,完成涉网案件128起 [3] - 食品流通条线共检查网络食品销售者1880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02个,立案43起 [3] - 餐饮条线完成入网商家资质复核4800余家,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3万余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420余处,查处违法案件79起 [3] - 医疗器械条线累计检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近2000家,查处违规网售医疗器械案件171起 [3] - 化妆品、药品、产品质量、食品等抽检科室严格执行线上线下商品一体抽检,确保标准一致 [3]
壹网壹创: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00:23
核心观点 - 公司为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保障信息披露公平及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范围、知情人责任及登记流程 [1][2][3] 内幕信息范围 - 内幕信息涵盖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具体包括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订立、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董事变动、持股5%以上股东变化、减资合并决定、重大诉讼、财务报告、并购重组活动等25类情形 [2][3] - 信息需满足"未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及"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两个核心条件 [2]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实际控制人、因职务获取信息人员、重大事件收购方及中介机构经办人等9类主体 [3] - 明确将知情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纳入范围 [3] 登记管理要求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记录知情人名单、知悉时间、地点、方式及内容等信息 [4]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手方等需分阶段向公司报送登记表,最终送达时间不晚于信息披露时点 [4] - 重大事项(如收购、重组)需额外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及决策方式,相关人员需签字确认 [5] - 登记表需自记录日起保存至少10年 [6] 保密管理措施 - 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悉范围及传递环节,简化决策程序并缩短时限,确保信息知情范围最小化 [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在停牌或非交易时间决策内幕信息事项,并采取保密措施及书面记录 [7] - 内幕信息载体需标注"内幕信息"并采取保密防护措施,禁止未经授权复制、传递或泄露 [8][9] - 向政府部门报送内幕信息时需通过专人专车等保密方式,并书面告知保密要求 [9] 责任与义务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内幕交易谋利,公司可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明确义务 [9] - 持股5%以上股东讨论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时需控制知情范围,遇市场流传需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 [10] - 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经董事会秘书备案并取得保密承诺 [10] - 公司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采取批评、警告、免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