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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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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49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背景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行业发展 [6] - 2025年专项资金预算为50亿元 较2024年执行数75亿元减少25亿元 降幅33% [7] - 专项资金中23亿元用于历史未补贴资金 27亿元用于"以奖代补"支持行业发展 [7] 业绩考核调整原因 - 补贴新政导致行业环境显著变化 原业绩考核目标与实际经营情况不匹配 [8] - 子公司浙江盛唐环保科技专项资金收入确认存在差异 收入变动调整至2025年度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7] - 公司引入营业收入作为补充考核指标 形成多层次考核体系 [8] 调整前后考核指标对比 - 调整前2025年考核仅以净利润为基准:目标值增长率20% 触发值增长率12% [9] - 调整后2025年考核增加营业收入选项:目标值营收增长率50%或净利润增长率20% 触发值营收增长率30%或净利润增长率12% [12] - 调整后2026年考核同步增加营业收入选项:目标值营收增长率80%或净利润增长率30% 触发值营收增长率48%或净利润增长率18% [12] 调整方案合理性分析 - 营业收入指标纳入考核体系 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 [14] - 考核指标设置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及公司发展规划 [14] - 调整后考核目标仍具有挑战性 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目标 [8] 实施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议案 [5] - 监事会已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公示 未收到异议 [4] - 调整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
大地海洋: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49
核心观点 -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5-2026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将原单一净利润考核调整为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双轨考核 以适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政策变化带来的行业环境变动 [1][8][12] 调整原因 - 国家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原基金补贴政策转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9] - 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预算为50亿元 较2024年执行数75亿元减少33% 其中"以奖代补"部分仅27亿元 [10][11] - 公司子公司浙江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实际获得的专项资金与预期存在差异 收入变动调整至2025年度 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11] - 原激励计划设定的纯净利润考核目标已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匹配 需引入营业收入指标进行多层次考核 [12] 调整内容 - 第一个归属期(2024年)考核指标不变: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10% 触发值不低于6% [13][15] - 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新增营业收入考核选项: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50% 触发值不低于30% [15] - 第三个归属期(2026年)新增营业收入考核选项: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80% 触发值不低于48% [15] - 考核基准均为2023年数据 净利润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13][15] 调整合理性 - 营业收入指标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 是公司生存基础和发展条件 [17] - 调整后考核目标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及公司战略规划 [12][17] - 双轨考核机制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保持挑战性 有利于调动管理层和核心人员积极性 [12][17] 法律程序 - 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8]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18] - 律师事务所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18]
大地海洋: 2025-035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49
业绩考核调整内容 - 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5-2026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3] - 原考核仅基于净利润增长率:2025年目标值20% 触发值12% 2026年目标值30% 触发值18% [4] - 新考核增加营业收入指标选项:2025年目标值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触发值30% 2026年目标值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 触发值48% [5] 调整原因 - 国家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处理产品不再执行基金补贴政策 [6] - 财政部2025年专项资金预算降至50亿元(2024年执行数75亿元) 其中"以奖代补"资金27亿元 [8] - 补贴政策变化导致子公司浙江盛唐环保2024年专项资金收入确认与预期存在差异 影响2025年经营业绩 [8] - 行业环境显著变化 原考核目标与实际经营不匹配 引入营业收入指标进行多层次考核 [9] 决策程序 - 2025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议案 [3] - 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调整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股东利益 [10] - 监事会认为调整后指标更合理科学 有利于长远发展 [10] 政策背景 - 财政部与生态环境部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按因素法分配资金 [6][7] -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等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 [7] - 2025年专项资金中23亿元用于清算历史未补贴资金 27亿元用于行业奖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