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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拓所及两名注会被罚没合计683万元!
梧桐树下V· 2026-04-23 22:30
核心处罚事件概述 - 浙江证监局于2026年4月21日公布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两名注册会计师的行政处罚,因其在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9年年度审计及债券发行服务中存在严重失职 [1] - 永拓所被没收业务收入1,509,433.96元,并处以4,528,301.88元罚款,合计罚没约603.77万元 [1][3] -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瑞被给予警告并罚款20万元,王永诗被给予警告并罚款60万元,合计对个人罚款80万元 [2][3] 被审计公司财务造假详情 - 成龙建设在2016至2019年间,通过其广州、温州、福建三家分公司,以虚构客户、项目、合同等方式系统性财务造假,主要涉及轨道交通和建设板块 [7][26] - 公司在此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80.33亿元,累计虚增利润30.81亿元 [7][26] - 各年度虚增收入占当期披露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97%、72.48%、67.06%、56.66%,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19.92%、186.94%、136.98%、144.95%,显示利润造假程度远超收入 [7][26] 审计机构的主要失职行为 - **风险评估失效**:在2016-2018年审计中,将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风险正常”,未识别收入舞弊风险,且未在底稿中说明理由 [10][43] - **内部控制测试严重缺失**:在2016-2019年间,计划对货币资金、收入、成本等关键账户进行控制测试,但实际执行中多项测试未做或未记录,却在底稿中得出“控制设计合理并得到执行”的结论 [11][44] - **实质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 **银行存款**:发现银行账面记录与对账单存在显著差异(例如2016年某账户账面记录7笔大额交易,对账单仅显示3笔小额交易)却未执行进一步程序 [14][47] - **收入、成本及往来款**:抽样检查的项目中,部分对应的银行账户实际并未发生真实的收付款,但审计师未发现此问题 [15][48] - **存货**:对存货占比高达56.22%至74.30%的三家主要分公司,多次未执行存货监盘和截止测试程序 [18][51] - **工程项目完工进度**:2016年对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未获取与完工进度量化比例相关的证据 [16][49] - **税费**:各年末应交税费余额远超审计重要性水平,但审计师未按计划获取纳税申报表等资料进行有效检查 [19][52] 审计业务与报告情况 - 永拓所为成龙建设2016-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收费合计160万元(含税),并连续四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8][27] - 永拓所为“19成龙01”公司债发行提供服务,未单独收费,其出具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6和2017年财务数据 [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