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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突然改口,美国一锤定音,加税15%通知发往中国,局势恶化
搜狐财经· 2026-02-24 04:45
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关税政策越权 - 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实施的关税政策缺乏明确法律授权,该政策在法律上被终止 [1] 特朗普政府迅速调整关税策略 - 裁决公布后,特朗普立即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宣布对所有国家和地区商品加征10%的全球进口关税,为期150天,自2月24日生效 [3] - 十几个小时后,特朗普宣布将全球关税税率从10%提升至15% [3] - 税率在短时间内从10%变为15%,导致全球贸易伙伴应接不暇,例如日本方面在被告知15%的“对等关税”将改为10%后,几小时内又面临15%的税率 [4] 遗留巨额关税退款问题 - 根据美国海关数据,依据已被裁定违法的法律征收的关税累计约1300亿美元 [6] - 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预算模型测算显示,需处理的税款总额可能已超过1750亿美元 [6] - 超过1000家公司,包括开市客(Costco),已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这笔“越权”关税 [6] - 退税流程预计复杂漫长,可能需打五年官司 [6] 关税成本主要由美国企业与消费者承担 - 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经济学家分析指出,与关税相关的经济成本近90%落在了美国企业及其客户身上 [7] - 普通消费者承担了上涨的商品成本,但几乎无法获得退款资格 [7] - 许多小企业为保住市场份额自行消化部分成本,导致账目难以厘清 [7] 美国政府关税政策方向不变并拥有多种工具 - 美国财政部长预计2026年美国的关税收入“几乎不会发生变化” [9] - 特朗普表示拥有众多“其他选择”,可援引包括《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1974年贸易法》第201条、301条等法律继续加征关税 [9] - 依据第122条实施的15%全球关税最多持续150天,除非国会批准延期 [12] - 特朗普政府已放风将启动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进行的调查 [12] 国际社会反应与潜在反制 - 欧盟呼吁维持贸易可预测性,并拥有反制手段,包括出口管制、服务关税及一个涉及超900亿欧元美国商品的已暂停反制方案 [9] - 德国总理将赴华盛顿表达关税“对各方都有损害”的立场 [9] - 加拿大和巴西对最高法院裁决表示欢迎 [9] - 中国官方媒体指出特朗普依据122条实施的关税可能同样面临被起诉风险,并暗示将根据美方行动评估调整反制措施 [10] - 2025年4月,为反制美国将对中国输美商品的“对等关税”税率提高至125%,中方已将针对美国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税率由84%提高至125% [10] 美国国内政治博弈与经济影响 - 参议院民主党领袖将最高法院裁决视为“重大胜利”,并呼吁“结束贸易战” [12] - 共和党控制的众议院议长表示将在未来几周决定“最佳前进道路” [12] - 受关税政策和通胀等因素影响,2025年美国企业破产数量激增至15年以来高点,至少有717家公司申请破产,主要冲击制造业、建筑业和运输业 [12]
裕承科金(00279.HK):国富浩华辞任核数师
格隆汇· 2026-02-13 21:08
公司核心人事变动 - 裕承科金核数师发生变更 国富浩华辞任公司核数师 自2026年2月13日起生效 [1] - 董事会批准委任栢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新任核数师 自2026年2月13日起生效 [1]
开年以来,19家会计所被罚33次
第一财经资讯· 2026-02-12 03:52
2026年初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处罚概况 - 2026年开年不到一个半月,共有19家会计师事务所被采取监管措施达33次 [2] - 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被多次处罚,包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 [2] - 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大额罚单,例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银江技术项目被“没一罚一”超千万元 [2] 近期受罚会计师事务所案例详情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因在花木易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财报审计中收入审计程序、应收账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出具警示函 [2]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沪深交易所通报批评 [3]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奥来德定增项目中未如实说明其最近一年因同类业务受罚情况,导致申报文件披露不真实,被监管警示 [3][4]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延安必康出具的2019年和2020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通报批评,1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被“禁业”三年 [3][4]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津药药业2024年年审过程中对外购项目的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被出具警示函 [4]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1月内因3个项目违规连遭处罚,涉及德众汽车、银江技术、太安堂三家上市公司 [6] - 在太安堂2018年至2020年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含有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被通报批评 [6] - 出具的银江技术2021年、2022年年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罚没共计1113万元 [6] - 在德众汽车2024年年审项目中未充分实施关联方核查程序,未能识别部分关联关系 [7] 处罚的连锁反应:客户流失 - 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或处罚后,其A股客户公司陆续与之解约 [2]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自2025年11月底被立案后,客户持续流失,例如*ST万方于2026年2月10日公告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8][9]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被重罚并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后,多家A股客户宣布解约,包括*ST声迅、*ST金刚、泸天化等,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10] 监管背景与趋势 - 监管层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实施“一体打击”,强调完善行政、刑事、民事协同追责机制 [11] - 证监会2026年系统工作会议强调,将坚决打击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并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案例落地 [11] - 监管逻辑已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以“零容忍”姿态进行全链条、跨部门治理 [12] -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集中处罚旨在筑牢资本市场“看门人”防线,促使其将资源投入实质性质量管控,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12]
中喜所及2名注会收警示函!
梧桐树下V· 2026-02-11 23:08
监管处罚核心事件 - 重庆证监局于2026年2月11日公布决定 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吕小云、段庆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 - 处罚涉及该所执行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时存在的多项问题 [1][3] 审计程序实质性缺陷 - 主营业务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完整 审计底稿缺失 审计应对程序中记录对部分重要客户进行了实地核查或视频访谈 但未见相关审计底稿 [1][4] - 应收账款减值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 导致未发现公司少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4] - 营业成本及销售费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导致未发现公司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列报不准确 [1][4] - 函证程序执行存在缺陷 未对部分往来函证保持控制 对部分回函不符函证未执行差异调节程序 [1][4] 募集资金审计问题 - 执行募集资金审计程序时 未对抽中的部分异常样本保持合理怀疑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1][5] - 上述审计缺陷导致未发现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 [1][5] 处罚依据与后果 - 相关行为不符合多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具体条款规定 [6] - 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6] -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五条 重庆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6]
开年以来,19家会计所被罚33次
第一财经· 2026-02-11 19:16
文章核心观点 - 2026年初,中国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处罚显著加强,开年不到一个半月已有19家会计师事务所被采取监管措施达33次,显示出对财务造假及第三方配合造假“零容忍”的高压态势[3] - 监管逻辑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旨在通过严惩中介机构来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筑牢资本市场“看门人”防线[15][16] - 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失职被处罚后,产生了客户流失的连锁反应,部分被立案或重罚的会计师事务所正面临大量A股客户解约[3][11] 监管处罚概况与典型案例 - **处罚规模与频率**:2026年初至今(截至2月11日),共有19家会计师事务所被采取监管措施达33次,部分机构如大华、立信、中兴华被多次处罚[3][8] - **典型大额罚单**: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银江技术项目中因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被“没一罚一”,罚没共计1113万元[3][9] - **本月(2月)处罚情况**:本月以来已有5家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包括天健所、中审众环、大信所、永拓所和中审华所[4][5] - **具体违规案例**: - 中审众环为宜华集团出具的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沪深交易所通报批评[5] - 永拓所为延安必康出具的2019年和2020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通报批评,其中1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被“禁业”三年[6] - 大信所在奥来德定增项目中,因未如实说明其最近一年受罚情况导致申报文件披露不实,被监管警示[5][6] 处罚的连锁反应:客户流失 - **中兴财光华案例**:该所于2025年11月底被立案后,客户持续流失,包括*ST万方在内的多家A股公司宣布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11] - **永拓所案例**:该所在2025年12月初因配合鸿达兴业等3家A股公司造假被重罚(合计罚没6528.3万元)并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后,多家A股客户如*ST声迅、*ST金刚等宣布解约并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12][13] - **普遍现象**: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或处罚后,其A股客户公司陆续与之“分手”已成为一种连锁反应[3] 监管政策与趋势分析 - **监管态度**:证监会强调以“零容忍”姿态,坚决打击财务造假、操纵价格等恶性违法行为,并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进行一体打击[15] - **执法逻辑转变**:监管逻辑已从事后“灭火”转向事前预防、事中监控,进行全链条、跨部门的深度治理[15] - **监管意图**: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集中处罚,迫使“看门人”勤勉尽责,将资源投入实质性质量管控,从信息披露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16] - **法律协同**:监管层正推动完善行政、刑事、民事协同机制,深化行刑衔接,在投资者索赔案件中,被罚会计师事务所也可能成为共同被告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5]
开年以来19家会计所被罚33次,中兴财光华连遭客户流失
第一财经· 2026-02-11 18:25
监管处罚概况 - 2026年开年不到一个半月,共有19家会计师事务所被采取监管措施达33次[2] - 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被多次处罚,包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2] - 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大额罚单,例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银江技术项目中被“没一罚一”,罚没金额超过1113万元[2][8] 近期受罚会计师事务所案例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因在花木易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报审计中程序执行不到位,被出具警示函[2]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因在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被沪深交易所通报批评[2][3]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在奥来德定增项目中未如实说明受罚情况,导致申报文件披露不实,被监管警示[3][5]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因在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和2020年审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被通报批评,一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被“禁业”三年[3][5]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在津药药业2024年年审过程中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被出具警示函并需提交整改报告[3][6] 处罚的连锁反应与客户流失 - 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后,其A股客户公司陆续与之“分手”[2]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后,客户持续流失,例如*ST万方在合作多年后于2026年2月10日公告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2][10]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被重罚并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后,多家A股客户如*ST声迅、*ST金刚、泸天化等宣布解约并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11]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26年1月内因德众汽车、银江技术、太安堂三个项目违规被接连处罚[8][9] 监管政策与趋势 - 监管层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实施一体化打击,强调完善行政、刑事、民事协同机制[12] - 监管逻辑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以“零容忍”姿态进行全链条、跨部门治理[12][13] -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集中处罚旨在筑牢资本市场“看门人”防线,从信息披露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13]
中审众环被沪深两交易所通报批评 年审宜华集团违规
中国经济网· 2026-02-11 10:33
监管处罚决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处分决定文号为〔2026〕22号 [1] -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决定文号为深证上〔2026〕164号 [7] - 对时任年审注册会计师彭翔予以公开谴责 对时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所及时任年审注册会计师汤家俊 廖利华予以通报批评 [6][7] 违规主体与背景 - 违规主体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时任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彭翔 汤家俊 廖利华 [1] - 违规行为涉及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及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 [1] -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住居生活 医疗养老 地产酒店 资本金融于一体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 成立于1995年 注册资本78亿人民币 [8] - 集团旗下曾有两家上市企业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两家公司目前均已退市 [8] 具体违规行为 - 中审众环所为宜华集团出具的2017年及2018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1] - 上述两年审计业务收入共计1,169,811.32元 [1] - 2017年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为汤家俊和彭翔 2018年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为廖利华和彭翔 [1] 审计程序缺陷详情 - 风险评估和了解内部控制的程序存在缺陷 未将已评估出的关联方交易及收入确认舞弊风险作为特别风险 [2] - 未对宜华集团母公司大额异常关联收入保持职业怀疑 该收入远超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2][3] - 未对连续审计年度及同一年度不同科目获取的明显异常审计证据保持职业怀疑 未关注到同一投资项目同时出现在委托投资业务和虚构的咨询服务业务中 [4][5] - 参与子公司注册会计师工作的审计程序存在缺陷 包括未及时通报要求 沟通不充分 未参与风险评估与应对程序 未评价审计证据等 [6]
监管重拳出击!40天22家会计所被点名,21家收警示函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11 09:33
监管动态 - 会计师事务所已成为证监系统严监管的新一轮重点 [2] - 2026年开年短短40天内,22家会计师事务所被密集点名,平均每两天就有一家 [2] - 其中21家机构收到警示函,中兴华、中兴财光华、利安达3家收到了更为严厉的行政处罚 [2] 涉及机构 - 被出具警示函的机构包括立信所、大华所、中审华所、信永中和、鹏盛所、尤尼泰振青、众华所、华兴所、广东司农所、希格玛所、容诚所、德勤华永、苏亚金诚、天健所、上会所、重庆康华所、天圆全所、中证天通、北京中天华茂等 [2] 监管目的与影响 - 作为财务信息的审计把关者,会计所的执业质量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的成色 [2] - 监管正通过“长牙带刺”的罚单,从源头拧紧信息披露的“安全阀”,推动市场生态的净化 [2]
2023-2025年度IPO最强保代、律师、会计师
梧桐树下V· 2026-02-08 15:04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统计了2023年至2025年三年间A股529家新上市公司的中介机构签字人员,旨在识别出在此期间IPO项目量最多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律师和会计师,即“最强IPO签字人” [1] 签字保荐代表人 - 2023至2025年,项目量最多的签字保代是国泰海通(原国泰君安)的李懿,共完成4单IPO项目 [2] - 项目量并列第二的保代有7位,均完成了3单项目,他们分别是:中信证券的安楠、陈泽、徐峰,华泰联合的王哲、姚黎,东方证券的刘俊清,以及中信建投的吴建航 [2] - 统计仅涵盖了上市项目量达到3单及以上的保荐代表人 [3] 签字律师 - 项目量最多的签字律师有三位,均完成了7单业务,并列第一,他们是:浙江天册的孔瑾、北京中伦的慕景丽和李科峰 [4] - 项目量排在第二梯队的律师有三位,均完成了6单业务,他们是:浙江天册的吕崇华,以及上海锦天城的王立、颜强 [4] - 此外,还有60名签字律师在这三年间的业务单数达到了3单及以上 [4] 签字会计师 - 项目量最多的签字会计师是立信的李惠丰,共完成8单IPO业务 [12] - 项目量并列第二的会计师有8位,均完成了4单业务,他们是:容诚的李成林、胡素萍、许瑞生,中汇的洪烨、罗静、郭文令,以及立信的王娜、邓红玉 [12] - 此外,还有33名会计师在这三年间的业务量达到了3单 [12]
中审众环及3名注会被沪、深交易所纪律处分!
梧桐树下V· 2026-02-07 15:09
核心观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就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的违规行为,作出了纪律处分 [1][3] - 根据中国证监会查明的事实,宜华集团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而中审众环所为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业务收入共计1,169,811.32元(不含增值税)[1][5] - 中审众环所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存在多项审计程序缺陷,导致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5][13][14] - 相关责任人彭翔、汤家俊、廖利华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被认定为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10][19] 违规事实与审计缺陷 - **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中审众环所为存在虚假记载的宜华集团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5][13] - **风险评估程序存在缺陷**:中审众环所2017年首次承接宜华集团审计项目,虽已评估关联方交易及收入确认存在因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但未将其作为特别风险,也未了解相关业务控制 [5][15] - **未对异常关联收入保持职业怀疑**:宜华集团母公司2017年及2018年确认的大额咨询服务收入远超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且存在多项不合常理的疑点,但中审众环所未保持职业怀疑 [5][6][16] - 疑点包括:母公司业务范围不包括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签订晚于投资项目投入时点、投资项目卖出时间(最晚2016年)早于收入确认时间(最早2017年)[6][16] - **未关注审计证据间的明显异常**:在连续审计年度,未关注到同一投资项目同时出现在委托投资业务和虚构的咨询服务业务中,且两项业务的收入均基于同一投资项目的收益计算 [7][17][18] - **集团审计程序存在缺陷**:在审计重要子公司宜华生活时,中审众环所参与其审计机构工作的程序存在缺陷,包括未及时通报要求、沟通不充分、未参与风险评估与应对、未评价审计证据等 [8][19] 责任认定与处分决定 - **责任认定**:中审众环所及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行为违反了多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证券法》、《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 [9][10][20] - **上海证券交易所处分决定**:对中审众环所及注册会计师汤家俊、廖利华予以通报批评,对注册会计师彭翔予以公开谴责 [11] - **深圳证券交易所处分决定**:对彭翔给予公开谴责,对中审众环所、汤家俊、廖利华给予通报批评 [20] - **处分后果**: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及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相关责任主体的诚信档案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