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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688696):营收韧性增长,研发投入维持高位
长江证券· 2025-11-14 13:43
投资评级 - 对极米科技的投资评级为“买入”,并予以维持 [7] 核心观点 - 公司作为智能投影行业龙头,在行业需求低迷背景下营收展现韧性增长 [7] - 公司通过研发创新和供应链优化实现毛利率改善,并持续高投入研发以拓展新业务 [7] - 海外市场增长潜力巨大,车载业务有望成为未来业绩新增长点 [7] 财务业绩总结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7亿元,同比增长1.99% [1][4] - 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0.80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0.61亿元 [1][4] - 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实现营业收入7.01亿元,同比增长2.86%,但归母净利润为-901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557万元 [1][4]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毛利率为32.47%,同比增长3.70个百分点 [7] 运营与费用分析 - 费用端,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管理/研发/财务费用率分别为15.54%/4.78%/12.73%/-1.29% [7] - 销售费用率同比下降2.97个百分点,主要受益于营销费用投放效率优化 [7] - 研发费用率保持较高水平,单三季度研发费用率达14.08%,主要由于新业务处于高投入期 [7]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7亿元,去年同期为0.52亿元,主要系结算周期影响及策略备货所致 [7] 行业背景与公司战略 - 家用投影仪行业需求低迷,2025年第三季度中国智能投影市场销量为112.4万台,同比下降11.5% [7] - 公司坚持底层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双轮驱动,加强品牌影响力以建立持续竞争优势 [7] - 公司发力拓展海外市场,当前家用智能投影产品在海外市场发展仍处于早期阶段,增长潜力巨大 [7] - 公司车载业务后续有望迎来持续放量,带动业绩积极增长 [7] 业绩预测 - 预计公司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33亿元、3.51亿元、3.95亿元 [7] - 对应2025-2027年市盈率分别为35.32倍、23.51倍、20.87倍 [7]
机构风向标 | 极米科技(688696)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8.16个百分点
新浪财经· 2025-10-31 11:04
机构持股概况 - 截至2025年10月30日,共有14个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为1117.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6% [1]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为15.60%,但相较于上一季度,该比例合计下跌了8.16个百分点 [1] 主要机构投资者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包括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芒果传媒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等 [1] 公募基金持股变动 - 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公募基金共计6个,持股增加占比达1.52%,主要包括易方达裕鑫债券A、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优势成长混合A等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持股减少的公募基金仅1个,为宝盈核心优势混合A,持股减少占比小幅下跌 [2] - 本期新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3个,包括大成景恒混合A、银华成长智选混合A、嘉实多元动力混合A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数量达223个,主要包括南方成长先锋混合A、南方科创板3年定开混合、南方中证1000ETF等 [2]
极米科技: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0-09 21:41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进展 -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2] -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 - 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已开立完毕 但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2]
帮主郑重:极米科技暴跌80%背后的真相!75%利润靠补贴能走多远?
搜狐财经· 2025-09-07 15:39
核心观点 - 极米科技存在严重的政府补贴依赖 真实盈利能力堪忧 且子公司财务数据异常 叠加行业下行和股东减持 公司面临显著经营挑战 [1][3][5][7][8] 财务表现 - 2024年上半年营收16.26亿元 净利润8866万元 其中政府补助4887万元 占利润比例超过50% [1] - 2023年政府补助1.12亿元 占净利润比例高达93% 2024年政府补助超8800万元 占净利润73% [3] - 宜宾极米产业园总投资额约9.7亿元 累计获得政府补助超8.35亿元 补助比例高达总投资的85%以上 远超行业30%-50%的常规比例 [4] 子公司运营异常 - 2025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收16.26亿元 但全资子公司宜宾极米营收高达19.19亿元 比母公司高出近3亿元 [5] - 宜宾极米2020年至2025年上半年累计净利润仅约400万元 营收与利润严重不匹配 存在内部低价关联交易和成本费用分摊异常的可能性 [5] 行业环境 - 2023年中国投影仪市场出货量同比下滑6.2% 销售额大幅下降25.6% 行业竞争激烈 价格战持续 市场均价下降压缩企业利润 [7] - 极米科技2023年存货水平高达10.98亿元 占总资产近20% 存货周转天数超过160天 显著高于行业水平 [7] 股东行为 - 早期重要股东百度自2022年解禁后持续减持 持股比例从最初的11.61%降至2024年半年报的5.04% 反映大股东对公司前景信心不足 [8]
极米科技(688696):公司经营提质增效,业绩实现大幅改善
长江证券· 2025-09-03 23:26
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7][9] 核心观点 - 公司2025年上半年业绩实现大幅改善,营业收入16.26亿元,同比增长1.63%,归母净利润0.8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062.34%,扣非归母净利润0.7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92亿元,实现扭亏 [1][4] - 2025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8.16亿元,同比增长5.38%,归母净利润0.2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36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0.2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44亿元 [1][4] - 公司作为智能投影行业龙头,坚持底层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双轮驱动,通过多样化宣传形式加强品牌影响力,建立持续竞争优势 [9] - 海外市场发展仍处于早期阶段,消费者接受度逐步提升,增长潜力逐渐打开,车载业务后续有望持续放量,带动业绩积极增长 [9] - 预计公司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18亿元、4.88亿元、5.06亿元,对应PE分别为28.33倍、18.51倍和17.85倍 [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毛利率为33.28%,同比增长4.20个百分点,主要得益于研发创新与供应链提质增效,提升关键零部件通用性等措施 [9] - 2025年上半年销售费用率同比下降3.24个百分点,管理费用率同比上升1.81个百分点,研发费用率同比上升0.11个百分点,财务费用率同比上升0.08个百分点 [9] - 2025年上半年经营利润为-338.8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842.05万元 [9] - 202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57.61%,主要系结算周期影响及策略备货支付款项增加所致 [9] 业务运营 - 主营业务产品矩阵持续优化,推出便携投影Play6、家用旗舰RS20系列、轻薄投影Z6XPro三色激光版等新品,夯实入门级DLP投影份额优势,完善中高端激光投影产品矩阵 [9] - 车载投影新业务已获得多个定点,涵盖智能座舱、智能大灯领域,部分产品已交付上车,包括问界M8、问界M9、尊界S800、享界S9等多款车型 [9] - 海外市场重点开拓欧洲、北美、日本等,精进本地化经营,完善线下渠道覆盖 [9] - 2025年上半年中国智能投影市场销量277.8万台,同比下滑3.9%,销额46.8亿元,同比下滑2.9%,行业TOP4品牌份额均超过94% [9] 财务预测 - 预计2025-2027年营业总收入分别为39.32亿元、43.79亿元、46.76亿元 [14]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18亿元、4.88亿元、5.06亿元,每股收益分别为4.55元、6.96元、7.22元 [14] - 预计2025-2027年毛利率分别为36%、36%、37% [14] - 预计2025-2027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9.8%、13.0%、11.9% [14]
极米科技:9月19日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9-03 20:11
公司资本运作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 - 股东会将审议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1]
极米科技: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环宇)
证券之星· 2025-09-03 00:15
核心观点 - 黄环宇声明具备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且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要求 保证独立性与合规性 [1][2][3][4][5] 任职资格与专业经验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 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 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 [4] 独立性声明 - 不存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位列前十名股东的情形 [2] - 未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2][3]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过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 合规记录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兼职与任职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 [4] - 在极米科技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 - 非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3] 承诺与责任 - 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 [4] - 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保持独立判断 [4] -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5]
极米科技: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9-03 00:14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 [3] - 包括因职务可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机构人员、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直系亲属 [3] 内幕信息定义与保密要求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4] - 信息需满足非公开性及可能对证券价格造成重大影响的双重条件 [4] - 知情人须在信息公开前履行保密义务并控制知情范围 [5] - 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 [7] 内幕信息登记与档案管理 - 公司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记录知情人信息及知悉过程 [9] - 档案需经知情人确认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 [10] - 股东、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等主体需同步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11] - 行政管理部门接触内幕信息时需按一事一记原则登记 [12] 重大事项披露与报备要求 - 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事项包括控制权变更、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等 [13]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及参与人员 [6]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需向交易所报送档案及备忘录 [7]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日起至少保存10年 [15] 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行为进行自查 [14] - 发现违规行为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报送处理结果 [14] - 公司可对泄露内幕信息责任人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 [18][20] - 需通过签署保密协议等方式明确知情人保密义务 [17] 制度实施与法律依据 - 制度依据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及沪港两地上市规则 [1] - 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施行 [23] - 董事会负责制度修订与解释工作 [24]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22]
极米科技: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9-03 00:1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规范投资行为并加强风险控制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各类投资活动 并明确了不同决策机构的审批权限及投资管理流程 [1][2][3] 制度适用范围 - 对外投资包括以货币资金 有价证券 实物 无形资产等进行的长期投资 金融资产投资及内部经营性项目投资 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除外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所有对外投资活动 [2] - 涉及募集资金的对外投资需额外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 - 涉及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需遵守相关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2] 决策机构与权限 - 股东会及董事会为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 分别在各自权限范围内作出决策 [3] - 董事会审批标准包括对外投资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或净资产的10%以上 或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等 [3] - 股东会审批标准包括对外投资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或净资产的50%以上 或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等 [3] - 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决定 [4] - 委托理财可对投资范围 额度及期限进行合理预计 以额度计算占比并适用审批规定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 投资管理与实施 - 金融资产投资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其他对外投资由投资发展部归口管理 [5]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协同可行性分析 [5] - 投资发展部负责前期调研 项目实施跟踪 文件保管及档案建立 [6][7] - 需向被投资企业派驻董事 监事 财务总监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7] - 金融资产投资需定期上报投资环境 风险及收益状况 [8] 资产处置与监督检查 - 对外投资的收回 转让 核销等处置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8] - 投资发展部需审核处置相关文件并确保会计处理真实合法 [9] - 投资发展部及财务部需定期监督检查授权批准执行 文件保管 核算情况 资金使用及资产保管等情况 [9][10] - 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需形成书面报告并追究责任 [10]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1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10]
极米科技: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9-03 00:1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管理 控制经营风险 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1] - 对外担保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第三方债务提供保证 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行为[1] - 所有对外担保必须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1][2] 对外担保审批权限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批准[2] - 关联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且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3]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 对外担保申请与审核流程 - 担保申请由财务部统一受理 被担保人需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包含还款计划及反担保方案的申请书[4] - 申请需附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经审计财务报表及无重大诉讼说明等资料[4] - 财务部需评估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并形成书面报告送交董事会秘书[4] - 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复核后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程序[4] 担保合同管理 - 所有担保及反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由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签署[5] - 担保合同需明确包含被担保债权种类 金额 履行期限 担保方式及范围等条款[7] - 财务部需会同法务人员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8] 担保日常管理与风险控制 - 财务部负责担保登记 注销及日常管理 设置台账记录并保存相关文件[8] - 财务部需监控被担保人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及偿债情况 及时发现和分析担保风险[9] - 被担保人逾期或破产时 公司需准备启动追偿程序[9] - 独立董事需在年度报告中对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8] 担保信息披露 - 公司需按上市规则及监管要求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9] - 所有担保事项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需及时披露[9] 制度适用与生效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实行统一管理原则[9] - 制度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原制度自动失效[10]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订 修改与解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