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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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破色变”如何转向“破中求生”——上海探索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调查(下)
解放日报· 2025-09-11 09:48
破产制度的角色与使命 - 破产制度是企业纾困和资源再生的重要法治路径,承载着优化资源配置和激发市场活力的深层使命 [1] 破产管理人的作用与挑战 - 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和具体执行者,其专业能力直接关乎营商环境优劣,需要精准识别多方债权人诉求并作出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决策 [2] - 管理人行业面临人才流失、团队萎缩、无产可破案件比例上升及履职风险加大的严峻挑战,有管理人遭遇人身威胁甚至需自费聘请安保人员 [3] - 建议从制度层面明确管理人执业底线,构建多维度法律保障机制,并建立科学的报酬激励体系以提升职业吸引力 [4] 府院联动机制的现状与改进 - 破产程序涉及所有与企业运营相关的政府部门,府院联动机制是破解行政堵点的关键举措,旨在提升财产处置、审批过户等环节效率 [5] - 府院联动在基层落地存在障碍,尤其在查询银行信息、税收优惠等方面阻力较大,查询破产企业银行账户信息是最耗时的环节之一 [6] - 转变正在发生,例如上海通过“容缺办证”机制成功完成厂房综合验收,使企业实质性恢复造血能力,欠薪保障金发放时效也创下14个工作日的纪录 [7][8] 破产观念与重整实践 - 上海破产法庭收案数量持续快速增长,2024年受理5050件是2019年1181件的四倍多,但重整与和解成功案件平均比例不足7%,债务人主动申请破产占比远低于债权人 [9] - 社会观念将“破产”等同于“失败”,企业往往拖至濒临崩溃才愿进入程序,错失最佳挽救时机,庭外重组或预重整是实施早期挽救的有效方式 [9][10] - 重整企业面临融资难和投资人招募难的问题,呼吁建立针对困境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平台,一些单位因对破产程序不了解导致配合意愿不强和沟通效率偏低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