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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八项重点治理网络食品销售安全
新浪财经· 2026-01-28 02:56
文章核心观点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为期5个月的网络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覆盖从生产、销售、订餐到广告、执法的全链条监管 旨在通过严格准入、强化过程控制、靶向抽检和全链条打击等手段 提升网络食品安全水平 [1][3] 重点一:食品生产环节监管 - 严格市场准入 加强对网络销售产品标签标识规范性、准确性的核查 确保内容真实合法完整 无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内容 [3] - 督导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将产品标签管理和宣传内容审核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关键控制点 [4] - 实施精准监管帮扶 将“网红”食品、短保质期食品生产企业及过往抽检不合格企业纳入更高风险等级 通过服务型执法指导企业消除隐患 [5] - 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纵深推进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及辽宁地域特色食品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 大力整治行业“潜规则” [6][7] 重点二:食品销售环节监管 - 严查主体资格 督促入网食品销售者及直播营销者在主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资质 [8] - 强化销售过程控制 重点检查是否销售“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如实描述食品信息 [9] - 加强重点食品监管 对冷链食品、生鲜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高风险品类进行重点监管 检查温度控制、贮存条件、标签标示及追溯管理等内容 [10] 重点三:网络订餐环节监管 - 保障许可资质合规 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抽查外卖经营者资质合法性及是否按许可范围经营 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 [11] - 加强食品原料管控 抽查外卖经营者是否从合法供货商采购原料 并监督其做好进货查验和记录 [12] - 强化无堂食外卖监管 加强对外卖经营场所环境、布局、加工区域、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以及防蝇防尘防鼠等管理的监督指导 [13] 重点四:网络交易监管环节 - 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加强网络常态化监测排查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及商品信息 督促平台健全并落实入网审查、自查、违法行为制止报告等制度 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删除链接、暂停服务等措施 [14] - 规范直播带货行为 压实直播平台、运营者及营销人员责任 督促平台建立内容审核制度并加强实时管理 指导主播如实介绍产品 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15] 重点五:食品抽检环节 - 开展靶向性抽检 坚持线上线下结合 将“网红食品”、直播带货食品、高风险品类食品、既往问题商户食品作为抽检监测重点 提高频次和覆盖面 [16][17] - 强化不合格食品后处置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立即责令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并依法查处 [18] - 加强风险分析与预警 定期分析研判抽检数据 识别潜在风险和区域性问题 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19] 重点六: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环节 - 重点整治普通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行为 以及针对产品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20] 重点七:执法稽查环节 - 聚焦社会反应强烈、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 集中力量查处典型性、影响力大的案件 对链条化、团伙化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 线上线下违法行为同步查处 [21] 重点八:消费者权益保护环节 - 通过“辽聊消费”云课堂开展消费教育引导 提升消费者维权能力和经营者诚信意识 [22] - 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 及时受理网络食品销售相关诉求 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 拓展ODR单位覆盖面 引导网络食品经营者加入 推动纠纷源头化解 [22]
山东:强化无堂食外卖监管和社会监督
齐鲁晚报网· 2025-10-13 23:55
文章核心观点 - 山东省政府出台文件 制定了7个方面共26项具体措施 旨在厘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并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机制 [1] 网络食品经营监管措施 - 加强网络食品销售协同治理 指导网络销售重点食用农产品主体开具和展示承诺达标合格证 [1] - 省级将研究制定网络销售食品监管工作指南 严厉打击不合格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行为 [1] - 依职责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问题信息的监测共享与协查处置 [1] - 强化广电领域互联网视听节目中的食品销售监管 配合处置不实虚假信息 [1] 网络订餐平台与经营者责任 - 建立网络订餐平台与监管部门协同机制 督促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 [2] - 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使用封签密封配送食品 并加强送餐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2] - 推广食安哨兵制度 强化无堂食外卖监管和社会监督 [2] - 依法查处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平台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