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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止向未满16周岁人群销售电动自行车!7月起实施
环球网资讯· 2025-06-07 17:30
电动自行车行业新规实施 - 《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服务指南》团体标准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首次提出建立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经营门店进货与查验制度 [1] - 标准由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联合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及30余家行业头部企业共同制定 [1] - 标准要求生产企业建立销售管控及售后服务体系 对代理商和经营门店进行定期检查与培训 [1] 经营门店管理要求 - 销售门店需明码标价 禁止向未满16周岁人群销售电动自行车 并在店内明显位置提示"16周岁以下禁止骑电动自行车" [1] - 整车存放应断开蓄电池连接 确保蓄电池无输出 可拆卸锂离子蓄电池需隔离放置 不可拆卸的电动自行车需隔离存放 [2] - 禁止在经营门店内部为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 [2] 安全与责任规定 - 严格规定蓄电池存放 消防配备及应急演练等要求 防范火灾和电池热失控风险 [1] - 经营门店需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主要负责人 质量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职责 [2] - 门店需公示投诉渠道 48小时内响应处理消费者投诉 并向消费者普及安全使用知识 随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头盔 [2] 行业协作与执行 - 代理商需建立售后服务制度 定期巡查经营门店 确保其合规经营 [1] - 标准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制定 旨在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的服务行为 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