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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个税App任职受雇信息多了一家不认识的企业,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5 09:30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指南 - 2024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于6月30日结束 用户可进入专题页查看记录或补办年度汇算 [4] - 查询个人任职受雇信息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点击右下角【我的】进入【任职受雇】栏 可查看任职企业数量及具体详情 [4] - 若发现被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个人信息 可在App内选择该单位信息并点击【申诉】 申诉类型选择【从未在职】并完善补充说明后提交 [5] - 申诉提交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后台受理 后续结果将通过个税App反馈给用户 [5] - 专项附加扣除服务已有超1亿人参与 若符合条件可点击填报 [4] 发票管理税务规定 - 开具纸质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况 需作废发票的应当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后作废 [12] - 开具纸质发票后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应当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红冲"字样后开具 无法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的应当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12] - 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况 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12] 印花税缴纳规则 - 应税合同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金额 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16] - 应税合同未列明金额但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 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合同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书立情况 [16] - 在实际结算后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 纳税人应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16]
【实用】个税App中如何轻松获取个税纳税记录?指尖办理更便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4 09:20
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操作 -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可查询个人收入并生成纳税记录 [1] - 查询步骤包括登录App后点击收入纳税明细 选择纳税年度和所得类型 点击查询获取信息 [1][2][3] - 系统展示年度关键数据包括收入合计和已申报税额合计 同时提供详细收入纳税明细 [4] 纳税记录开具与申诉流程 - 用户可查看累计收入与扣除详情及税款计算 [5] - 如身份信息被冒用且无法联系对方单位 可通过申诉按钮提交申诉 [5] - 在首页点击纳税记录开具 选择年月后生成纳税记录 可预览或保存至手机 [6][8] 印花税缴纳政策 - 应税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金额 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13] - 对于未列明金额的框架合同 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按实际结算金额申报缴纳印花税 [13][14] 电子税务局完税证明开具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证明开具模块办理分税种汇总的全年完税证明 [16] - 操作步骤包括选择完税证明文书式 设置查询条件后预览并开具证明 [17][19] - 系统生成完税证明后可下载PDF格式文件或打印 证明文件显示税费金额合计等信息 [19][21]
打开个税App自查!“被任职”“被收入”别慌,这样做→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5 21:36
个人税务信息冒用问题自查与申诉 - 个人可通过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在【我的】-【任职受雇】栏查询任职企业数量及详情 核实任职受雇信息准确性[3][5] - 存在两种任职信息异常情形:被从未任职单位冒用个人信息 或因离职手续延迟/单位更名/劳务派遣等正常现象导致信息差异[7] - 确认被冒用后需在App提起申诉:针对从未任职单位选择【从未在职】类型 针对历史任职单位问题选择【曾经在职】类型并补充说明[7][8] 虚假收入记录申诉流程 - 在App【首页】-【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年度与所得类型 对虚假收入记录点击【申诉】 类型可选择从未/曾经/目前在职[9][12] - 若存在多笔虚假收入 可在同一页面点击【批量申诉】勾选问题收入项目集中处理[15] - 需同步申诉被冒用任职单位及对应虚假收入 否则虚假收入仍会计入年度汇缴税款计算[15]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规则 - 换租存在租赁期交叉时 新增住房租赁开始时间需晚于已填报记录的截止时间 避免重叠填报[22] - 示例:4月租房至9月30日 9月新租房时 新租约开始时间应填10月 确保两处租赁时间无交叉[23] 境外支付税务备案豁免情形 - 境内个人因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 无需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26] - 非因私用汇(如境外投资、劳务报酬支付)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40号公告判断是否备案[28] 纳税信用评级限制条件 - 根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 2025年7月1日起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企业不能评A级[32] - 上年度评D级、非正常原因导致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企业不能评A级[32] - 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或无法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企业不能评A级[32]
【轻松办税】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申报其他经营所得?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8 09:16
个人所得税App其他经营所得申报流程 - 除特定个人经营者外,其他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得需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预缴申报,并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汇算清缴 [2] - 申报其他经营所得A表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办&查】-【经营所得申报】-【其他经营所得A表】,逐步填写年度、税款所属期、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等信息 [2][4] - 委托代征收入和代开发票收入由系统自动填写且不可修改,需据实填写成本费用,可选填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及个人捐赠支出 [4] - 申报时需根据实际情况选填减免税额和税收协定优惠事项,核对信息后提交申报并在线缴税 [5] - 其他经营所得B表申报需在A表申报后于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流程与A表类似,但需额外填写纳税调整增加额或减少额 [5][7][8] - B表申报中纳税调整后所得计算公式为收入总额减成本费用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加纳税调整增加额,最终根据应纳税额补缴或申请退税 [8][9] 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要点 - 仅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可免征增值税,外购农产品或加工后销售的农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 [14][15] -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5] - 公司加农户经营模式下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16] - 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委托农户繁育种子后加工销售,可享受免税政策 [16] - 初级农产品简单加工如小麦磨成面粉可免税,但深加工成速冻食品等需缴纳增值税 [18][20] - 兼营免税和应税项目时需分别核算销售额,否则不得享受免税 [22][24]
【涨知识】@职场新人 属于你的个税小贴士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1 22:26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查询与计算 - 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收入纳税明细 包括年度收入合计 已申报税额合计及每月收入申报情况 [3] - 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计算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4] - 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 累计减除费用可按5000元/月乘以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 [4]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调整 - 预缴纳税申报表增加职工薪酬和出口方式附报事项项目 要求准确填报相关情况 [12] - 调整预缴税款计算部分 增加销售费用 其他收益等项目 并在营业收入下增设自营出口收入 委托出口收入 出口代理费收入等明细项目 [13][14] - 增加抵免所得税额项目 允许适用专用设备抵免政策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自主选择填报 [15] 出口企业申报要求 - 自营方式出口企业需将本企业生产或销售货物对应的收入纳入营业收入申报 并进一步申报出口收入具体情况 [9] - 代理出口业务企业需将出口代理费收入纳入营业收入申报 并附报《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提供委托方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 [9] - 代理业务中实际委托出口方应依法计算缴纳所得税 若报送非实际委托出口方或非境内主体 将作为自营方式由企业承担相应企业所得税 [10] 总分机构所得税分配调整 - 将汇缴环节总分机构分摊税款计算方法推广至预缴环节 先对应纳所得税额进行分摊 再由总分支机构分别抵减已分摊预缴税款 [15][16] - 修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增加总机构分摊 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等项目 以及实际应分摊所得税额 累计已分摊所得税额等数据项 [16]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 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齐全从100分起评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从93分起评 纳税缴费信息不齐全从90分起评 [21][22] - 存在逃避追缴欠税 骗取出口退税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 [24] - 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 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税款 利息 滞纳金和罚款等情形也会直接判为D级 [24][25] - D级经营主体将受到限额限量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限制数电发票额度 普通发票领用实行交(验)旧领新 严格限量供应等措施 [27][28]
@职场新人,第一笔工资到账后,记得去查这些!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3 18:04
个人所得税政策与计算方法 - 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其他相关所得 [5] - 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6]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包含累计收入减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及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6]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 预扣率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从3%到45%不等 具体为:不超过36000元部分3%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部分1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部分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部分2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部分3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部分35% 超过960000元部分45% [6] - 随着累计收入增加 纳税人可能适用不同预扣率 导致每月应预扣预缴税额变化 [6] 专项扣除与附加扣除项目 -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国家规定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8] -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7项 [8] -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 扣缴义务人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7] 个人所得税App查询功能 -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可查询综合所得的收入和已申报税额 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类型 [10] - 可查看扣缴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及本期扣除详情(专项扣除及其他扣除) [11] - 提供当期预缴税款计算明细 包括累计收入与扣除详情、税率/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等数据 [12] 个人所得税申报风险提示 - 需核查是否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收入申报记录或未入职公司申报记录 [13] - 若存在"被收入"或"被任职"情况 可通过批量申诉功能选择"目前在职""从未在职"或"曾经在职"类型进行处理 [13] - 对于选择"从未在职"的纳税人 若确实从未在该单位任职 可选择该单位全部收入纳税明细后发起批量申诉 [14] 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区别 - 参保人员不同:职工医保参保对象为有单位的职工及灵活就业者 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23] - 缴费方式不同:职工医保按月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按年缴费 职工医保缴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城乡居民医保采用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方式 [24] - 待遇保障不同:职工医保缴费更高 报销比例相应更高 且职工医保包括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医保则取消个人账户 全部纳入统筹账户 [26][27]
【实用】换了新工作,有关个税的重要事项别忘记确认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0 08:55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指南 - 更换工作后需通过个税App查询前任职单位是否完成离职登记 通过【我的】-【任职受雇】模块查看单位信息 [1] - 若App显示已离职单位信息 需联系前单位更新离职日期 或通过App申诉功能选择"曾经在职"并提交离职时间等说明 [1] - 若App无当前任职单位信息 需联系实际单位确认个税信息登记及扣缴申报状态 [1] - 更换工作且已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 需在App中将"扣缴义务人"修改为新任职公司 [3] - 具体操作路径为:首页【办&查】-【专项附加扣除】-选择年份-修改已填写项目-选择【修改申报方式】-更新扣缴义务人后确认 [4][6][8] - 修改完成后 新单位需在扣缴端通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下载更新】同步信息后再申报 [9] 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 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4] - 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超过500万元的按原有加速折旧政策执行 [15] - "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 含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18][20] - 单位价值确定方式:货币购进的按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及归属支出确定 自行建造的按竣工结算前支出确定 [22][24] - 购进时点确认:货币购进按发票开具时间(分期付款或赊销按到货时间) 自行建造按竣工结算时间 [29] - 一次性税前扣除时点为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 [26] - 企业可自行选择享受该政策 但单个固定资产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变更 [30] - 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可不一致 享受政策时需留存资料包括购进时点证明、记账凭证及税会差异台账 [31][35] - 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18〕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及2023年第37号等 [36]
如何填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点击查看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3 23:01
医保费用查询与申报流程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可查询"年度费用总额"和"年度个人自付总金额" 这两个数据对应个人所得税App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 [4] - 查询界面显示姓名和年度费用总额 但部分内容模糊不清 [5]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步骤 -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在"专项附加扣除"模块选择"大病医疗" 填写扣除年度为2024 需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7] - 填写医疗信息时需选择费用支出人员与本人关系 并参考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数据填写"医药费用总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 若数据不符需线下办理 [12][13] - 大病医疗扣除标准为个人负担金额超过1500元的部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计算 [11] 电子税务局登录流程 - 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需先选择省份 如山西省 [23] - 提供企业业务和自然人业务两种登录方式 自然人存在多个身份时需进行身份类型选择 [23][24]
【实用】孩子取得大学录取通知书后,个税App上这个操作别忘修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7 09:19
教育阶段转变的税务处理 - 孩子从高中毕业升入大学意味着教育阶段发生根本性转变,需及时更新税务信息以保持扣除优惠连续性 [2] - 若信息未及时更新,系统可能无法识别当前教育阶段,导致从大学入学当月(通常9月)起无法享受每月2000元税前扣除优惠 [3] 个税App操作流程 - 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WEB端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以2025年6月高中毕业为例演示流程 [4] - 进入App后需选择【专项附加扣除】或通过【办&查】功能进入对应界面 [6] - 选择【子女教育】并填写扣除年度,按提示准备材料后进入申报 [8] 子女教育信息填写规范 - 基本信息填写需核对本人及配偶信息,确认无误后进入下一步 [11] - 需选择或添加子女信息条目,保存后进入教育阶段设置 [12] - 高中毕业生需选择“高中教育”阶段,结束时间覆盖至大学入学前月份(如7-8月) [13] - 大学入学后需新增“高等教育”条目,填写大学本科/专科阶段信息,包括开始时间、预计毕业时间及学校名称 [15] 扣除比例与申报方式 - 扣除比例可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选定后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16] - 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任职单位)逐月扣除或年度自行申报,提交后完成填报 [18] 操作时效与数据管理 - 建议8月底前完成修改,确保9月入学当月扣除无缝衔接 [19] - 高中阶段扣除记录在更新后自动失效,无需额外操作 [22] - 教育阶段变化(如高中升大学)需新增条目而非直接修改原记录,避免覆盖历史数据导致扣除失效 [23] 扣除标准与协作规则 - 每名子女每月扣除标准固定为2000元,父母双方可协商选择全额扣除或均摊(各1000元) [21]
【毕业第一课】人生第一份工资需要缴税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2 08:38
工资薪金所得定义 - 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其他相关所得 [2] 个人所得税缴纳机制 - 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纳税人无需自行缴纳 [3] - 新入职需提供基本信息(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等)并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 累计预扣法公式: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扣除 [4] -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4] - 累计减除费用按5000元/月乘以任职月份计算(如5月入职则首月减除5000元,次月10000元) [5][6] - 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6] - 专项附加扣除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8] - 其他扣除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 [9] 预扣率表 - 预扣率分7级,从3%(≤36000元)至45%(>960000元),速算扣除数随级数递增 [10] - 示例:月薪20000元的小张,1月预缴270元,5月起因累计收入超36000元,税率升至10% [11] 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路径:首页→收入纳税明细→选择年度→勾选所得类型→查询 [13] - 可查信息包括综合所得收入、已申报税额、扣缴义务人信息、专项扣除详情及税款计算明细 [14] - 重点核对收入申报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异常情况可通过“批量申诉”功能处理(分“目前在职”“从未在职”“曾经在职”三类) [15][16][18] 常见问题 - 个税APP显示收入为税前金额,高于实际到手工资 [20] - 已申报税额为预缴税款,最终补退税额需通过年度汇算清缴确定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