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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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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政策将推动保险业稳健发展 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智通财经网· 2025-12-23 15:21
监管政策概览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计划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迈入新阶段 [1] - 该《办法》旨在落实保险业新“国十条”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监管的精神,解决行业当前存在的资产和负债管理脱节、政策和程序不清晰等问题 [1] - 《办法》为2026年保险业全面切换至新会计准则做好制度准备 [1] 核心监管框架与影响 - 《办法》构建了覆盖治理架构、量化指标、管理流程与协同机制的完整监管闭环 [1] - 推动行业经营逻辑从规模导向加速转向长期稳健经营,为行业夯实风险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 针对不同类型保险公司的量化指标要求 - 对人身险公司,设定有效久期缺口的监管区间,要求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与净投资收益覆盖率不低于100% [1] - 对财产险公司,则聚焦沉淀资金覆盖率、收入覆盖率及压力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 [1] 治理架构与管理流程要求 - 在治理架构方面,《办法》细化了保险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明确要求设立独立的资产负债管理部门 [1] - 在流程上,建立从资产负债分析、业务规划与产品开发、资产配置与重大投资,到压力测试、回溯分析的管理闭环 [1]
【非银】完善资产负债监管框架,提升行业长期经营韧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点评(王一峰/黄怡婷)
光大证券研究· 2025-12-22 07:03
事件背景与政策出台 - 金融监管总局于2025年12月19日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提升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并加强监管,内容涵盖管理目标原则、治理体系、政策程序、监管监测指标及监督管理五个方面 [5] - 政策出台背景是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2026年将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利率波动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显著增加,对资产负债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7] - 此举也是为了响应2024年新“国十条”提出的“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监管”要求,整合此前相关规则,完善监管框架 [7] 监管制度发展沿革 - 2018年以前,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制度较为零散,缺乏针对性“硬约束” [6] - 2018年3月,原保监会印发《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1-5号)》,初步构建了包含能力评估、量化评估和报告三部分的体系 [6] - 2019年8月,原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从组织体系、控制流程、模型工具等多方面对保险公司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体系提出要求,标志着符合国内行业特征的资产负债管理和监管体系初步建成 [6] 新规核心内容:监管与监测指标 - **明确监管指标及阈值**:为财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分别设立了量化监管指标并设定最低标准 [9] - **财险公司**监管指标共3项:①沉淀资金覆盖率不低于100%;②收入覆盖率不低于100%;③压力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不低于100% [9] - **人身险公司**监管指标共4项:①有效久期缺口不高于5年或低于-5年(若低于-5年,则要求现金流流入有效久期不低于5年);②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不低于100%;③净投资收益覆盖率不低于100%;④压力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不低于100% [9] - **优化指标计算口径**:根据宏观经济变化调整压力情景;将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对冲作用纳入久期计算;将成本收益指标评价周期拉长至3-5年,以引导长期经营和培育耐心资本 [9] 政策影响与行业意义 - 新规针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脱节、政策程序不清晰、指标缺乏监管标准及监管措施不足等问题,有效补足了制度短板 [10] - 通过量化监管指标及压力情景设置,能够更真实地反映保险公司的经济价值和风险水平 [10] - 新规结合了新会计准则和偿付能力规则等近年政策调整,优化了监测指标计算口径,增强了监管规则间的适应性和一致性 [10] - 推动保险公司改进资产负债管理体系,有助于在利率长期下行趋势下,强化资产和负债在期限结构、成本收益和流动性上的合理匹配,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提升长期经营韧性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