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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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浙江、河南、广东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5-07-23 19:06
政策背景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浙江、河南、广东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以落实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要求 [1] - 政策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 [1] 实施范围 - 在浙江、河南、广东省开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试点 [1] - 其他地区可参照本方案推进相关工作 [2] 工作目标 - 力争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三省份分布式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 [1] 执行主体 -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细化实施方案 [1] - 涉及单位包括三省能源局、电力监管机构、电网企业及电力交易中心 [1] 附件说明 - 工作方案详情需通过附件《浙江、河南、广东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查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