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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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经济大省试点分布式绿证核发,企业如何抢占绿色红利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25 15:02
政策试点与推进 - 国家能源局选择浙江、河南、广东三省作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试点,按照"先行先试、分步实施"原则推进 [1][2] - 试点三省具备差异化优势:河南省户用分布式体量全国前列,浙江广东工商业分布式发展迅猛且分散式风电有序推进 [3] - 《方案》明确6项重点任务,包括项目建档立卡、计量装置管理、电量数据归集等,为全国推广积累实践经验 [2][4] 绿证核发机制 - 分布式光伏项目按全部发电量核发绿证,其中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自发自用电量暂不参与交易 [3] - 非电网企业安装计量表计的项目需审核电量证明和计量装置检定证明,自发自用电量校准难度较大 [4] - 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唯一凭证,对绿色消费声明、碳排放核算具有权威性 [1][5] 分布式项目价值 - 上网电量绿证可参与交易获得收益,自发自用绿证虽不可交易但可满足国际规则要求(如RE100)和国内消纳责任考核 [5][6] - 出口型制造业企业需通过绿证证明自发自用电量环境属性,避免重复使用 [6] - 企业通常优先自建分布式光伏,再通过绿电交易或购买绿证补充 [6] 市场影响与挑战 - 分布式项目数量多、布局分散,数据归集和计量复杂度远高于集中式项目 [4] - 绿证收益依赖市场活跃度,新能源电力需通过绿证补偿"绿色价值"才能与常规电力竞争 [7] - 政策利好取决于基础工作完善程度,需激活绿电绿证交易市场以创造企业新机遇 [7]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浙江、河南、广东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5-07-23 19:06
政策背景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浙江、河南、广东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以落实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要求 [1] - 政策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 [1] 实施范围 - 在浙江、河南、广东省开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试点 [1] - 其他地区可参照本方案推进相关工作 [2] 工作目标 - 力争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三省份分布式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 [1] 执行主体 -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细化实施方案 [1] - 涉及单位包括三省能源局、电力监管机构、电网企业及电力交易中心 [1] 附件说明 - 工作方案详情需通过附件《浙江、河南、广东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查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