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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内发病、期外确诊 重疾险能不能赔?
金融时报· 2026-01-07 10:53
案件核心判决与观点 - 法院判决某财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及相关费用 [1][5] - 法院认定保险事故(发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尽管确诊时间在保险期满后约两个月 [1][3] -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对理赔条件的严格限定构成免责条款,因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而无效 [4] 保险责任与理赔条件界定 - 保险合同约定“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即给付保险金,未明确要求确诊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内 [3] - 保险公司在条款中对“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的理赔条件进行了严格限定,与医学定义存在差异 [4] - 业内专家指出,“发病”与“确诊”存在时间差是常见现象,将“确诊报告日期”机械限定为唯一时点违背保险宗旨 [5] 保险公司行为与行业启示 - 保险公司在数年间接连变更拒赔理由,从“病情未达标准”到要求“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再到要求“专业鉴定报告”,最后以“鉴定日期不在保险期限内”拒赔 [2] - 保险公司条款设计应公平清晰,合理明确界定保险责任触发时点(如“发病”或“确诊”) [6] - 保险公司应切实履行对免责条款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并保留证据 [4][6] - 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应依据事实与合同进行专业、诚信的核定 [6] 对保险消费者的启示 - 保险期间内身体出现异常应立即就医,完整的病历和检查报告是证明“发病时间”的关键材料 [6] - 与保险公司沟通理赔时应注意保存相关记录,若遇不合理增设理赔条件应保持警惕并咨询专业人士 [6]